本周Focus.編者話﹕令學校、社工失望的預算案

文章日期:2018年03月13日

【明報專訊】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劣評如潮,不單市民不收貨,社福界和教育界亦感失望,尤其兩個界別都十分關注的小學「一校一社工」問題,政府最終都沒有設定具體時間表,亦無打算取消現行的投標制度,只是在原有輔導津貼上「加碼」,便當作回應了社會的訴求。

財爺提出在2018/19學年新增1.38億元經常開支,讓公營小學加強及優化社工及輔導服務,我相信,大家都樂意見到政府願意投放更多資源去處理學童的情緒及行為問題。可惜,撥款並非用來增加一個常規化的駐校社工,而是沿用「學校自聘」(可選聘輔導教師、教育心理學家或社工)或「向社福機構購買服務」的制度,因此,即使津貼有調整,其實也無助「優化」服務,學生並沒有得益。

政府帶頭向社工壓價

小學的「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由教育局統籌,最敗筆的地方是設有「價低者得」的投標制度。從商業角度甚或消費者角度,採購前格價,並無不妥;然而,社工做的,是以人為本的工作,又豈能用大嬸去街市買菜的理財哲學,一味貪便宜呢?政府赤裸裸地帶頭向社工壓價,簡直是有辱專業,亦揭示了一班口口聲聲關心學童的官員,表裏不一,根本從來無重視過孩子的需要。

招標制度的另一荒謬之處,是「至少每三年一次」推倒重來,期限一滿,即使學校不情願,但遇上開價較低的社福機構,亦要轉用其提供的社工服務。如此一來,前任社工與個案學生、學生家長所建立的信任關係,便前功盡廢,一切又要從頭開始。試問當輔導服務缺乏延續性時,效果又怎會理想呢?唯望政府真的拿出誠意來,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

文:沈雅詩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1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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