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社工先導計劃﹕財案回應訴求 1:600比例被指不合理

文章日期:2018年03月20日

【明報專訊】就《財政預算案》所提出的幼稚園社工先導計劃,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透露,初步預算比例是一名社工服務600名幼兒,認為已優於1999年中學初推「一校一社工」時,一名社工對1000多名學生,如計劃成功會恆常化。社福界普遍歡迎這個新開始,但認為人手比例不合理,擔心無法維持質素。

「20團體爭取幼稚園駐校社工聯合行動」發言人、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說,《財政預算案》總算正面回應社會大眾普遍對政府進一步保護兒童的期望,但她不滿政府的思路純以成本而不是質素作為考量要素,恐怕難以達到保護兒童的效果。

或需N校一社工

蔡太指出,幼稚園的學生人數中位數約150,換言之,根據政府構思,處於中位數的學校將會是四校一社工,而位處中位數以下的學校,則更是N校一社工。她批評,當局純粹以單位成本作為主要考量的模式,未有考慮幼兒與中學生的差異,以及幼稚園與中學的不同特性,「我們總不能說中學1000個學生,只有一名校長,幼稚園只有100個學生,只能提供十分一名校長。因為校長是基本崗位,不論規模大小均不可缺少」。

大埔浸信會社會服務處助理社會服務協調主任孫美琦亦稱,幼兒和中學生的需要很不同,社工在幼稚園除了提供輔導服務外,亦要花不少時間開展幼兒發展性活動、家長工作坊,因此政府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如果真是1:600,意味一名社工要兼顧三四間幼稚園,每間頂多分配到一天多的時間,資源如此緊絀下,相信同工就只能集中做『救火』的工作,處理一些危機個案,但預防工作就未必做到了」。她期望先導計劃試行一年後,會把社工與幼兒的比例調整至1:250,學生人數達250人以上的幼稚園,可以有一名全時間駐校社工;學生人數在250人以下的幼稚園,即每星期有社工到校兩次提供服務。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1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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