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Focus.編者話﹕還孩子「紮紮跳」的權利

文章日期:2018年03月20日

【明報專訊】最近看到一篇有關基督教宣道會宣基小學的訪問,提及學校近兩年「大執」課時的編排,鄭堅民校長體恤「民情」,了解初小學生特別需要遊戲和運動時間,因此把一、二年級的體育課由每周2節增至4節。

削減體育課 孩子難舒筋骨

因工作的緣故,我經常走訪不同的小學,印象中除英華小學的一至三年級同學同樣享有每周4節體育課外(四至六年級則為3節),好像沒聽聞過其他學校的學生(歡迎指正及報料)有如此好福利;就是每周3節體育課的,亦少之又少。我反而見過最惡劣的學校,竟然每周只安排一節體育課,連教育局最低要求(每周體育課時約80分鐘)也不達標。不用多說,被剋扣的體育課,是用作補貼其他學術科目。

我常常覺得香港小學生淒涼,每日7、8小時困在課室內上課,校規又一籮籮,即使小息、午飯時也不容許跑跳;回家放學校又要忙着應付大堆功課,莫說做運動,連上廁所的時間也沒有,一身精力,根本無從發泄。

逾半港童運動時間不達標

香港中文大學去年公布一項按「兒童及青少年體力活動報告卡」國際指標評分的研究,香港兒童及青少年在「整體體力活動」表現差劣,評級為D,即少於半數人達到世衛建議的每日做一小時中等至劇烈強度的運動。研究又指,雖然近八成學校每周有2節體育課(每節一般為35至40分鐘),但實際課時卻比原定的少兩成。

做運動對身體好的道理,猶如「阿媽是女人」,不用多贅。我明白,每間學校校情不一,不能要求間間都像宣基、英華小學般增加體育課,但至少請校長們高抬貴手,不要再減課了。另外,校方亦可考慮在正規的體育課以外,例如每天上課前、小息或午間,撥出特定的空間讓同學參與球類或其他體能運動,舒展筋骨。孩子天生紮紮跳,懇請學校別再「圈養」孩童!

文:沈雅詩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1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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