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專家:女兒目睹爸爸動粗 療傷需重拾安全感(2-8歲)

文章日期:2018年05月08日

【明報專訊】問:年初本人與丈夫爭執,丈夫衝動之下,動手打了我,8歲女兒剛好在場,目睹過程。我十分氣憤,與女兒搬回娘家,過了幾個月,我們夫婦二人和解,本以為相安無事,怎料女兒竟不想搬回家中,更對爸爸不理不睬,甚至說不再見父親,要求我們二人分開。我感到難過,女兒年紀輕輕,本不應有這種想法,是我們夫婦二人一向處理感情不當,令女兒受到傷害,請問應怎樣安慰女兒?該怎樣修補女兒與爸爸的關係?

答:對於小朋友來說,看到父母爭執,甚至發生家暴,他們猶如看了一齣恐佈片,對身心影響極大。就來信的個案,女兒明顯深受影響,要求媽媽不要與爸爸修好,只因擔心父母爭執的畫面會重現眼前,以免自己再受傷害。父母必須認真對待此事,令女兒對家庭重拾安全感,為她建立快樂的家庭生活。

首先,夫婦二人決定修好時,必須以小朋友的利益為依歸,孩子不會再因大人的爭執而受傷害。在往後的日子,夫婦二人需達至共識,再遇不同意見時,避免在女兒前爭執,要採取正面的態度處理。

與女兒回想美好回憶

女兒已8歲,有足夠的理解能力,媽媽可與女兒傾談,解釋當日與爸爸爭執,當中存着誤會,爸爸一時之氣動手,已經向媽媽認錯,同時也可與女兒一起回想過去與爸媽的美好回憶。

一起活動營造幸福感

另外,媽媽不應操之過急處理女兒與爸爸的關係,亦不應急於搬回同住,就在這個過渡期,一家人可多一點活動,為女兒營造幸福與快樂的感覺,重新為這個家庭建立信心與安全感,令她願意再度接納父親。

資料提供: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助理主任幹事、註冊社工何翠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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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唐蔚霖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1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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