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坦誠分享 平息女兒憤怒紓壓(9-15歲)

文章日期:2018年06月19日

【明報專訊】問﹕我剛與結婚15年的丈夫離婚,由於丈夫出軌,決定與第三者同居,10歲的女兒當然與我同住,女兒經常想見爸爸,但她表示爸爸不聽電話,很難找到他,實情是爸爸刻意疏離,但我不願將事實告訴她,擔心會傷害她,因爸爸在她的心中地位很高,於是她便遷怒於我,認為我提出分開及搬離是我的錯,對我的態度極為冷漠。我感到兩難,亦很悲傷,我不想傷害女兒,但不知怎樣修好與女兒的關係,請問該怎樣安撫女兒的情緒?

答﹕

父母離異,對於任何小朋友來說都是人生大事,必定會對他們成長和情緒發展有影響,出現不同的情緒反應,例如:不安、憂慮或憤怒等。你的女兒表現出憤怒,有可能是因父母的離異,導致她覺得生活有所改變,從而感到壓力,因此選擇以憤怒來回應種種事情。當然這種情况不應持續發生,因此媽媽應找個機會與女兒傾談,了解她的感受;不過要注意的是,在傾談過程中,必須讓女兒感到安全及被諒解,讓她能坦誠分享自己的感受,有助媽媽替女兒整理情緒。

另一方面,媽媽可提議不同的方案,幫助女兒紓緩壓力,例如:嘗試寫日記,讓她抒發自己的不快或負面情緒;或寫信給媽媽表達這段時期的感受。然而媽媽亦需向女兒承諾,父母離婚後,她的生活盡量不會改變,將影響減至最低。

至於媽媽應否向女兒講述夫婦離異的原因,其實小朋友是相當敏感的,能感受到父母關係的變化,因此如果不跟她解釋原因,女兒隨時胡思亂想,甚至誤解是因自己問題,令父母離異而感到自責。因此我建議媽媽應向女兒交代離婚的原因,女兒已10歲,有足夠的理解能力,媽媽可因應女兒的接受程度,選擇分享的內容,不過要注意,千萬不要說伴侶的壞話,因為外遇已對婚姻造成一道傷痕,不應在女兒身上多加一條親子關係的傷痕,簡單道出離異原因,甚至運用比喻也可,例如說:男女之間的感情就像天氣一樣,有好有壞,我們的關係同樣遇上壞天氣,無法再相愛,但依然愛着你。而離異的細節則毋須多講。

別說伴侶壞話 免傷更深

最後,媽媽可向女兒學校的社工或教師,提及家庭狀况,讓校方關注女兒的情况,但必須先徵求女兒同意,如她不希望校方知道,媽媽則需有技巧地向校方講述事情始末,以女兒的感受為依歸。

資料提供:香港家庭福利會註冊社工李國靖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1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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