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度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文章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明報專訊】自行分配學位

˙申請日期︰2019年1月3日至1月17日

˙申請表將於2018年12月上旬派發,不受地區限制,可選擇最多2間參加派位的中學

˙學生須直接向心儀中學申請

˙收生準則由中學自訂

˙可選擇不申請自行分配學位

統一派位

˙申請日期︰2019年5月初(詳情待教育局公布)

˙申請表將於2019年4月上旬派發

˙甲部︰不受地區限制,可選擇最多3間參加派位的中學

˙乙部︰最多選擇30間所屬校網的中學

˙無論有否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均須填寫及遞交選校表格

˙如成功獲自行分配學位,則不會在此階段再獲分配學位

˙主要按學生的派位組別、選校意願及隨機編號分配學位

結果公布

日期︰2019年7月9日(學生須於7月11及12日辦理註冊手續)

(資料來源︰教育局)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2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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