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藝人 梁家輝兩度犯錯 蔡一傑被判社會服務令罰款兼停牌

文章日期:2018年01月24日

【明報專訊】「酒精害人,開車前咪飲」宣傳片日夜不停播,但仍有人重複犯錯誤。數娛樂圈醉駕藝人,梁家輝先後在2002年與2005年醉駕被捕,05年他被判入獄兩個月,准予緩刑三年,另停牌三年及罰款一萬元。

剛在TVB頒獎奪飛躍進步獎的楊明也曾於05年因醉駕被停牌與罰款。謝天華於08年因醉駕被判監6星期,緩刑一年,罰款9500元及停牌一年半。

蔡一傑曾於11年因醉駕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000元與停牌兩年。羅鈞滿於16年醉駕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停牌兩年及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其他還有湯盈盈、崔建邦、劉家昌兒子劉子千、李治廷及周家蔚等

陳喬恩為醉駕公開道歉

本月初,台灣女星陳喬恩也因醉駕在台北被捕,她飲酒後駕車出外買消夜,被警察截查時,陳喬恩身上散發濃烈酒氣,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結果超標。

事後陳喬恩公開道歉,承認做了不良示範,對自己與他人皆不負責。台灣有團體發聲明呼籲抵制陳喬恩的演藝事業,醉駕害人害己,千祈咪制!

文﹕娛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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