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後態度好又無前科】陳喬恩酒駕緩起訴 需服60小時義務勞動 (13:34)

文章日期:2018年02月07日

陳喬恩上月初在台北涉酒後駕駛被捕,事後以10萬元(約2.5萬元港幣)交保,形象受挫,今日台北地檢署偵結陳喬恩酒駕案,檢查官調查後,因其犯後態度良好又無前科,今日依公共危險罪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並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動,考量她是公眾人物,長期在內地工作,要求她必須在1年半履行,未來將從事或配合反酒駕或其他公益事務的宣傳活動。

(即時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