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旅遊證件】王宗堯有信心11月可赴台出席金馬獎 (14:24)

文章日期:2019年10月03日

【今日直擊】王宗堯被控7月1日非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王宗堯毋須答辯,獲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於24小時內交出旅遊證件、在報稱的地址居住、若改地址要在24小時前通知警方,同時須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並須遵守禁足令,不得踏足政總附近一帶。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再訊。

下午12時25分,王宗堯步出法院,表示交出旅遊證件對其工作影響不大,透露早前獲朋友邀請出席11月的台灣金馬獎頒獎禮。他指法官表示只要有充分的離港理由,加上有邀請信及機票等證明,所以相信會獲批准赴台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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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他透過律師投訴警方扣留他的時間太長,王宗堯表示9月30日早上7時半在家中被捕,扣留期間的搜證、打指紋等程序一早已完成,但警方就指仍欠某些程序未做,要收到上級指示才可完成,亦未知何時才準備好。他說︰「我跟其他被捕人士傾過,知道當日早上6時半開始大搜捕,拉了很多不同的人。」

王宗堯表示在這場運動上,有很多被捕人士被扣留差不多48小時,但最後未有被控。他相信今次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的做法能給大家一個範例,其他被捕人士可按照這方向尋求公義,同時希望能令警方每次的拘捕都是合情合理及要有充分理由,否則不要將扣留時間故意延長。

(即時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