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後濫用事後藥 亂經兼降避孕成效

文章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明報專訊】歡度佳節情迷意亂,發生性行為時忽略保護措施,激情過後才擔心自己「一擊即中」,事後尋求緊急避孕藥。

婦產科專科醫生提醒,緊急避孕藥絕非常規避孕方法,只作緊急用途。若頻繁服用,有可能減低緊急避孕的成效。不適宜服用緊急避孕藥的女士,可考慮放入子宮環作緊急避孕。

兩代藥分別72及120小時內服

緊急避孕藥分為兩代,第一代為單一荷爾蒙(levonorgestrel),第二代為黃體素受體劑(ulipristal acetate)。兩者的服用時限,分別為發生性行為後72及120小時內。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婦產科學系名譽臨牀助理教授吳嘉詠表示,服藥的黃金時間,與人體受孕時卵子及精子結合的時間有密切關係。女性在排卵期,身體會釋放一顆卵子進入輸卵管,大約存留12至24小時,以預備受精;而精子一般可以存活5日,往後超過九成精子無法存活。若受精後胚胎順利在子宮內膜「着牀」,便能成功受孕。而緊急避孕藥的原理,主要是干擾女性排卵周期,延遲排卵,以減低卵子與精子相遇的機率。

在香港,緊急避孕藥屬醫生處方藥物,年滿16歲女性可到家計會指定診所、公立醫院急症室或私家診所合法取藥。吳嘉詠表示,就算兩代緊急避孕藥的作用一致,但從醫療及藥物成效上,醫生需要向求診女士了解五大方向:

1.發生性行為的具體日子及時間?

2.月經周期及排卵時間?

3.是否正在餵哺母乳?

4.是否一直有服用事前避孕藥,而忘了服用數天,卻又發生性行為?

5.今次性行為發生之前,有否曾服用緊急避孕藥?若有,何時服用及哪一代藥物?

由於兩代緊急避孕藥有不同的服用黃金時限,故需要向當事人了解發生性行為的確實時間。如果是在性行為發生後72小時才求診取藥,以藥效考量上,毋庸置疑需要選擇第二代黃體素受體劑。另外,若當事人服藥前已經排卵,藥效亦會受影響,未必能成功避孕。吳解釋,一般女性月經周期依28日計算,排卵期為第14日,分泌物白帶會變得清澈透亮。但部分女士月經周期不規律,亦有不少人對自身排卵期不太清楚,故需要借助婦產科檢查及醫生經驗來判斷。

服第二代藥 7天內不應哺乳

不少餵母乳的婦女擔心藥物會影響母乳量,吳嘉詠表示,母乳量不受緊急避孕藥影響,但女士也要衡量哺乳的次數及需求量。她建議若選擇第一代單一荷爾蒙藥物,可於服藥前預先泵奶,8小時後再哺乳;至於第二代藥物則由於有可能分泌到母乳中,服藥後7天內不應哺乳。

她亦提醒,一般女性在生育後半年內月經還未恢復,同時持續24小時餵哺母乳下,身體已經有避孕效果。但當月經已經恢復,又不是全天候餵母乳,這樣身體已經沒有避孕屏障,性行為時應採取適當避孕方法。

在不同避孕方法中,不少人選擇服用事前避孕藥,但往往漏服數天導致失效。吳提醒,有服用事前避孕藥的女士,若選擇第二代黃體素受體劑,避孕成效會受影響,較適合選擇第一代單一荷爾蒙的緊急避孕藥。

嚴重肝病不宜服事後藥

曾有女士在服用第二代黃體素受體劑後,又在1周內發生不安全性行為,求診欲再服用緊急避孕藥。吳表示,短期內再服第二代黃體素受體劑,避孕功效受影響,因此並不建議。她亦重申,緊急避孕藥物絕不是常態用藥,不適合長期服用作為規律的避孕。重複服用不止會提高意外懷孕的機率,高劑量荷爾蒙亦有可能引致月經紊亂。

由於藥物經由肝臟代謝,如患有嚴重肝病,或需服食高劑量類固醇人士,不適合服用緊急避孕藥。另外,體重70至85公斤的肥胖女士,雖然仍可服藥,但效用或受影響。

緊急避孕藥的副作用,一般包括疲倦、頭暈頭痛、惡心、乳房脹痛等,徵狀在服藥後1至2天消失。若有不規則出血、下腹持續疼痛等情况,建議立即求診。

子宮環可緊急避孕 失敗率0.1%

女士若不適宜服用緊急避孕藥物,可考慮佩戴子宮環。吳表示,在沒有避孕防護的性行為發生後5天內,可以經醫生將子宮環放入子宮內,達到緊急避孕效果,失敗率約0.1%。另外,子宮環可以留在子宮內達5至10年,可視為長遠避孕方法。

文:黃碧文

編輯:梁小玲

美術:謝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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