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夫婦討論生育計劃時,除了生不生,幾時生外,還有多方面考量,包括實際安排(例如經濟狀况、住屋條件和照顧者)、心理準備(從二人世界過渡到父母身分)及生理考量(例如35歲後受孕率下降、高齡產婦的懷孕併發症)。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輔導督導主任高威頓表示,宜及早制訂具體生育計劃,並在協定時間再次檢視和討論。
夫婦持不同意見時,雙方通常會提出許多理據,但一直堅持己見,或演變成「我對你錯」的局面,負面情緒升溫,最終或變成固執己見的極端局面,甚至出現激烈言辭如「你不生小孩,我就跟你離婚!」陷入對立僵局,無法討論。高威頓提醒,夫婦商討時應先了解分歧在哪裏,盡量坦誠溝通彼此看法、憂慮及背後考慮因素等,例如探討如何分工,親人或長輩能否提供實際支援等。
「作為夫妻或父母,實際上已經形成一個團隊,彼此是伙伴。在考慮個人能力的同時,也不應忽視伴侶的支持,可互補長短,共同創造更多可能。」高提醒,在表達自己理據時,應避免情緒化言辭、道德批判及「我對你錯」的態度,並且及早做好家庭計劃,包括婚前、孕前檢查及婚前輔導,學習有效地處理分歧,建立良好的伙伴關係。如夫婦意見分歧加劇或無法有效地溝通,建議尋求專業輔導。至於成孕有困難或懷疑不育,應及早求醫及接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