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管在商業高樓疏落的大馬路,還是樓房稠密得連天空也得被切割的屋苑範圍,不論示威者進退,有沒有飯後路過的普通市民,施放催淚彈似乎成為了警方處理反修例群眾抗爭的基本盤。
示威現場毒氣熏天,事後咳嗽稍稍平息、模糊視線漸次回復之時,我們何妨透過傷痕好好辨認它的毒性,以及可見或不可見、有待處理的遺禍。
可用水阻隔
中文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陳竟明引述學術文章《Riot control agents: the tear gases CN, CS and OC—a medical review》講解催淚彈的化學成分與毒性,指催淚彈的構成中,CN(氯苯乙酮)是主要成分,也是當中最毒,因為含有類山埃成分,另亦含有CS(氯代苯亞甲基丙二腈)以及OC(辣椒素)。他指將催淚彈投擲或發射,透過燃燒或爆炸,便能將這些化學物質釋放,「人們用水淋,因為沒得燃燒就不能爆發。」即使中毒,致命機會亦不大,毒性大則可能致盲或者令人皮膚灼傷。但由於這幾種物質不溶於水,故此毒性無法以水稀釋,只能嘗試以大量清水沖走。眼見示威者都戴上豬嘴口罩抵擋,說自己成長於暴動年代的他,憶起小時候家裏會預備好盛滿水的水桶,有事發生時家中各人就將自己的毛巾沾濕,蓋住口鼻離開,指不溶於水的特性一方面使毒性無法稀釋,卻正好可以水阻隔。
催淚彈所含主要化學物質都具一定腐蝕性,陳竟明說,「喱民」一點的說法就是可令眼、鼻、口腔或者肺裏等器官上的黏膜發炎,「人體也會就黏膜發炎,分泌更多液體出來滋潤,所以就有催淚效果。」而催淚彈的化學物質會抑制人體的硫蛋白酵素,「酵素出不來,就會有神經反應,包括痛楚。所以病徵通常是這5種:流眼淚、咳嗽、作嘔、頭暈、頭痛。」
劑量決定毒性
警方日前公布,6月9日至8月4日共施放約1000枚催淚彈,而8月5日單日施放800枚以驅散示威者。除了數量大增,警方的武力清場行動更延伸至元朗、上環、黃大仙、深水埗等住宅地區,在示威者沒有衝擊的情况下,依然接連施放催淚彈,煙霧飄散至鄰近的民居。陳竟明解釋毒性學有一條金科玉律:「the dose makes the poison」,指劑量決定毒性,「就如你吃鹽,你點一點無事,你吃幾羹就搞唔掂啦,即刻要噴出來。」他認同相對在空曠範圍投擲,警方在樓房密佈的民居附近施放催淚氣體,毒性必然大為提高。
民居施放毒性必增
當催淚彈施放接近民居,引起毒性殘留家居的憂慮,有人擔心催淚煙熏染海味街的海味,吃下會中毒。陳竟明指窗簾牀單以大量清水沖洗即可,而由於毒性主要以刺激黏膜為主,吃下帶毒的食物一般只會感到灼喉,「如果濃度不高,我們身體都可以控制到,沒聽說過這樣吃會中毒或者死亡,根據過往200幾篇報告都沒指出會在人體殘留什麼毒性。」他認為這種間接傷害不必過慮,反而燃燒性和腐蝕性令直接接觸的傷害更大。
症狀未必即時顯現
全球140個締約國於1925年簽訂《日內瓦議定書》,同意在戰爭中禁用包括催淚煙等具窒息性或毒性氣體。於戰場上禁用,卻未有規管此等氣體於鎮壓示威群眾的使用。香港中文大學中醫藥學哲學博士關家倫翻閱醫學研究,指催淚毒氣一般簡稱CS氣體,取名自研製這種化學合成該物質的兩位美國科學家Ben Corson和Roger Stoughton的姓氏,正因禁用於戰場,國家的使用變成國防機密,即使資助、主導或配合相關研究,資料也不會向公眾公開。因此,現存的研究報告大多由流行病學專家搜集世界各地的真實個案集合撰寫。
他引述相關研究報告,指直接吸入催淚氣體除了即時引致咳嗽、咽喉灼熱、呼吸困難、胸口鬱悶、眼睛刺痛、呼吸系統變得敏感,亦有許多症狀稍後才會顯現。網上流傳一張駭人照片,前線示威者手臂和背部大顆小顆黃色水泡,據聞水泡出現於翌日洗澡後。關家倫醫師指,皮膚損害如濕疹、脂溢性皮炎、皮疹和接觸性皮炎等,往往由於催淚氣毒性作為致敏源觸發免疫系統產生反應,故此未必即時呈現。
他留意到示威者會組成滅煙隊,甚至毫無防備地衝到催淚彈前以蓋碟、雪糕筒撲滅,擔心示威者低估傷害,「好多人認識是煙,以為主要影響呼吸系統,但其實那不同於我們燒烤時的濃煙,不止使我們嗆到,而是霧化了的有毒化學物質。」
他提醒即使穿上冰袖保護,其實化學物質依然會黏附在衣物上,如三手煙殘留而再釋放,當示威行動每每持續一整晚,長時間穿著受化學污染衣物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
後遺症比過往嚴重
7.28晚上警方於上環再一次武力清場 ,其後網上傳出一張在現場檢獲的催淚彈罐相片,出自生產商NonLethal Technologies 的催淚彈罐身貼有2016年到期的標紙,加上有示威者和在場記者憶述當晚催淚彈氣味不尋常,離場後症狀嚴重程度和持續時間比過往更甚,質疑警方使用過期催淚彈,擔心毒上加毒。翻查公開紀錄,2003年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曾在回覆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中指出,「由於催淚彈有廠方訂明的儲存期限,所以警隊必須按照安全守則,購買新的彈藥以取代即將過期的存貨。」對於上月上環清場有否使用過期催淚彈,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在記者會上拒絕回應,指「詳細內容可能牽涉到行動細節,所以我唔方便講太多」。就此,記者曾致電郵予警察公共關係科再提出詢問,於截稿前沒有得到回覆。
催淚彈氣味不尋常
就當晚送院市民的傷勢,醫管局回覆指一般會向傳媒發放大型事故的傷者基本資料,包括總人數、年齡、性別及基本臨牀情况(如危殆、嚴重或穩定),並沒有比較不同傷者的情况。未得病人同意之下,亦不會披露個別病人的具體臨牀資料。為探究竟,急症科醫生鄺葆賢聯同2名香港大學醫科生日前發起問卷調查,收集數據,為保障研究對象身分,將範圍收窄至前線記者,了解過往兩個月在採訪大型示威中,他們在接觸催淚氣體後出現的症狀。鄺醫生回覆指,在記者的防護裝備已較早期提升的情況下,7.28當日出現種種後遺症狀的人數卻有所提升。《近日示威中接觸催淚氣體後遺症狀統計研究》(下稱後遺症研究報告)日前公布結果,117 名記者中,在上環清場行動後,96.2%有呼吸系統症狀,如呼吸困難、久咳和咳血,72.6%出現皮膚症狀,如出疹、發紅或痕癢,53.8%有眼睛症狀,如持續流眼水或眼睛腫痛,亦有40.6%出現如肚痛、肚瀉或嘔吐等腸道症狀。她指,綜合數據所得,當天出現後遺症的記者人數及症狀數量與程度明顯比6.12金鐘清場高,例如由過往行動過後短暫灼燒感進展至出現二度燒傷,而現場記者得腸道後遺症狀相對風險高出1.6倍,在統計學上已達顯著差異(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過期催淚彈毒性不變
過期催淚彈的毒性會否增強?陳竟明分析指催淚彈的化學物質結構比較穩定,認為即使過期,毒性不會有變,不過可能影響爆炸性和燃燒性,「透過燃燒和爆炸將化學物質散發,過期可能爆得無咁勁,比如原本20呎範圍內有事,爆得無咁勁就15呎、18呎」。
鄺醫生坦言未能確定記者在前線採訪後症狀愈見頻密和嚴重是否因為吸入過期催淚彈濃煙,而後遺症研究報告亦承認現階段未能就收集數據判斷原因,列出可能的因素包括並不限於催淚彈施放數目及頻率、位置與環境,以及多次以來的傷害累積等。報告引述毒理學數據指,0.004/m3濃度催淚氣體已足以刺激眼睛,0.023/m3濃度已能刺激呼吸系統,而一分鐘20-50mg/m3更會令半數人喪失行為能力,斥責警方近日在狹窄空間密集發射,罔顧市民健康和安全,嚴正呼籲警方遵守使用最低武力原則,坦誠交代每場示威施放化學武器類型、數量及原則,並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審視警方使用化學武器的情况,及後對違規警員作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