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定向學堂:「N號房」事件的罪與罰

文章日期:2020年03月29日

【明報專訊】引起社會嘩然的韓國「N號房」事件,令人無言的其中一個要點是時間線。

追溯第一個telegram聊天室其實早在去年2月建立,當時藝人勝利、鄭俊英「Burning Sun」事件正鬧得火熱。

也就是,在民眾一邊唾罵的同時,另一班人原來卻做着同樣的偷拍、威迫、性暴力行為,猶如活在另一平行時空。

研究韓國流行文化學者鍾樂偉說:「這就是社會扭曲的地方。人們根本沒有意識到行為有後果,在沒有犯罪的觀念底下,不斷在犯罪。」

究竟在怎樣的社會背景下會釀成如此令人髮指的罪行,又如何杜絕惡行再次發生?

仍想看的人 沒意識到錯

據韓國媒體報道,「N號房」第一個tg群組最初由名為「GodGod」的網友在去年2月創立,主犯涉威迫利誘受害人拍攝裸照,其後威脅她們拍攝更多性虐待影片,內容包括兒童和未成年少女遭強姦、性侵及自殘等影片。tg聊天室以數字編號命名,支付愈高金額,可以進入更「露骨」的房間,吸引了約26萬人付費觀看。受害者最少有74人,包括16名未成年少女。警方迄今共追蹤到逾百名涉案者,包括網名「博士」的主犯在內共18人被捕。

事件至今有逾300萬人網上聯署要求青瓦台公開所有主犯身分,亦有逾百萬人聯署要求披露該26萬群組會員身分,但若說「N號房」事件引起了韓國社會公憤,鍾樂偉對此有保留。他說,這爭取公義的300萬人真實存在,但26萬名觀看者數量亦不容忽視(另有報道指不少是重複用戶,觀看者約一萬人);而且事件涉未成年少女,理應有更多持份者發聲,例如家長、教師、女性,以韓國五千多萬人口來說,「應該要有千萬人出來鬧才對……直至昨天,我看韓國人的討論,仍然有好多人說想看影片,問哪裏可以看到。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是錯,道理上是應該要全體杯葛這些影片,這種輕視、漠視女性的文化好難突然間轉變」。他說其實早在2019年就有受害人報警,但不獲警方受理,反映韓國司法和執法的漠不關心,而事件最令人擔心的是有報道指26萬觀看者中,不乏十幾歲的中學生,年紀輕輕已經喜歡看性虐待影片的情况令人憂慮。

兩性對立 催化出來

鍾樂偉認為「N號房」事件有當地文化背景的近因與遠因,近因是韓國近年性別對立日漸緊張。自2016年首爾江南站發生隨機殺害女性事件,到#MeToo事件與市面出現大量針孔偷拍鏡頭,觸發2018年首爾多次大規模示威,數千婦女高舉「My life is not your porn」;而當韓國性別平等主義抬頭,男性感覺地位受挑戰,繼而更強化他們內部的凝聚力,「#MeToo事件對韓國男性造成兩個結果,一是男人抗拒和女士接觸,驚如果和你說了什麼話會有後果。第二是更加歧視女性,在網上討論區出現大量謾罵的仇女文化」。韓國女性亦有所反擊,2015年當地出現知名激進女權討論區megalia,討論區logo嘲笑韓國男性陰莖短小。他相信當地兩性間的角力,催化出男性要操控女性、仇視女性的「N號房」。

而遠因便是當地根深柢固的男尊女卑傳統文化,「至今50歲以上男士依然貶低女性,要女性不工作,在家中相夫教子,這亦是為什麼去年韓劇《82年生的金智英》被女性指感覺好有共鳴,因為是好typical的韓國女性一生,由進入職場、結婚、生小朋友……而韓男一直都是這樣生活,向女同事口頭上抽水,食飯時搭吓女同事膊頭、摸大髀,覺得好正常」。而這種文化亦往往造成韓國受害者的二次傷害,受害者慘被怪責,被指遭受性暴力是咎由自取,甚至指摘其令條村蒙羞。這令受害者不想說出事件,怕受到輿論審判。

倡加重罰則 防「走精面」

鍾樂偉表示要改變社會文化「超級難」,往往要耗上幾代人才見到輕微改變,科技卻持續進步,因此他提倡政府必須即時加強法規。根據韓國兒童青少年法律,如果持有未成年者性剝削資料,懲罰為一年以下徒刑或2000 萬韓元(13 萬港元)以下罰款;而據韓國與處罰性暴力犯罪有關的特別法規定,如有成年女性出現的性剝削影片或相片,即使屬於非法拍攝,如果不是直接拍攝或傳播者,只是觀看,則不受現有法規限制。「不可以再容許法律上令男士可以走精面,我不信他們會自律囉。」鍾指出,在美國拍攝和管有未成年人士色情影片及照片是大罪,量刑起點10年。但警方在拘捕「博士」之前,只拘捕過一人,縱使發現他電腦擁有逾萬張未成年少女相片,但都只是判處一年。不單主犯,他認為參與者都必須嚴懲,並強調這些參與者是透過付費蓄意觀看和參與討論。但他關注政府今次會調查到什麼程度,可能會牽扯出一班不同階層、道貌岸然的人,或許會令國家嚴重蒙羞。

「創傷是永久的,但不是不能夠復元,最緊要是整個社會氛圍表達出對影像性暴力零容忍。」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說,「N號房」事件明顯是影像性暴力,影像性暴力行為包括未經同意下拍攝性私密影像;未經同意下散布、分享、售賣性私密影像;要脅、恐嚇、勒索散布性私密影像;將當事人的樣子移花接木至色情影像。

至於在香港……

先了解身體自主

而影像性暴力不是韓國獨有,香港亦很常見。性暴力危機中心「風雨蘭」自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收到共23宗影像性暴力求助個案。王秀容提到有求助女生被男朋友拍攝性愛影片遭金錢勒索,要不斷做兼職付錢,又遭用私密影片威脅不可以分手、男友一感到不開心就拿出來威脅會流傳出去,令事主感到恐慌,當中亦不乏男性受害者。

不過,不少影像性暴力受害者根本不意識被偷拍就是性暴力。「好多時連我們大人都不是好掌握到什麼是影像性暴力的時候,如何叫N號房受害的11、12歲小朋友知道呢?所以這是教育問題,是制度問題,要由細個開始教導什麼是身體自主,什麼是同意,什麼是女性不是物件、不是可以滿足性慾的工具。」

她相信只要令人清晰了解身體自主的概念,可以減少影像性暴力事件發生,好多人的迷思是只是影相,又沒有觸摸你,怎算影響你身體自主?「但其實身體自主是每個人都有權力,控制幾時展現自己身體。」而且,要清晰了解的是同意發生性行為,不等於同意拍攝,同意拍攝亦非同意之後流傳或發布。

無法例針對影像性暴力

王秀容認為香港現行法例需要改革,才能給予人們權力保護自己,她指出雖然韓國性暴力法律極度落後,但香港亦好不了多少,至今香港仍然沒有影像性暴力特定法例。雖然去年4月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參照英格蘭《2003年性罪行法令》,新訂兩項特定罪行:窺淫罪和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然而,尚未有任何法律改革建議針對其他形式的影像性暴力。

王秀容指出,台灣正計劃就影像性暴力立法,而且當地已有《性別平等教育法》,要求各級學校每學期至少有4小時性平等課程。反觀香港單是性教育就說了30年,至今仍然是選擇性,不是強制性。「性教育不是教你女仔有月經,男仔有夢遺,不止是生物上的。還有是性別尊重、在人際關係層面上如何尊重對方身體自主。」

最大彌補是得到公義

「N號房」事件中,受害人被要求拍攝各種侮辱行為,造成的心理陰影無法想像。王秀容說性暴力對受害者的傷害程度,和受害者成長背景、年齡和加害人的關係有關。而且,如果受害者選擇說出經歷,又可能會面對親人朋友的二次言語傷害。因此,她總是溫柔地對受害人說:「這不是你的錯。」

要彌補受害人的創傷,她認為必須是社會改變,營造一個容許他們康復的健康環境,否則他們再做多少輔導,作用亦好微不足道。「最理想當然是得到公義,在正常司法制度之下可以拘捕加害人,令他得到懲罰,這對受害人是最治癒的,起碼證明錯不在他,而公眾都知道。」

應對影像性暴力方法

情况一、遇到偷拍

1. 避免與偷拍者直接衝突,可找第三者協助(如途人、保安員、公司職員、巴士車長)

2. 蒐集證據,以手機拍下對方的樣子、當時環境;觀察附近有沒有閉路電視和留下證人聯絡資料

情况二、被人以私密影像威脅/勒索

1. 如身處地方不安全,在可行和安全的情况下盡快離開,如有需要致電999熱線

2. 蒐集證據,熒幕截圖威脅/勒索言論

3. 警告對方,阻止進一步行動

情况三、發現自己的私密影像遭散布

1. 保留證據,包括網址、上載者用戶名稱和IP位置、日期、時間、熒幕截圖內容

2. 舉報及移除遭散布的影像,向網站要求移除內容時避免透露任何個人資訊

以上事件發生後,要知道自己有報警的權利,但非必要的行動。

如選擇報警,報案人權利有:

1. 可向警察取得落案編號,以作跟進

2. 落口供時宜表達事件感受,如憤怒、羞辱、恐懼

3. 可檢查口供

4. 可要求女警落口供

5. 可要求家人/朋友/律師陪伴

6. 採取法律行動前,建議先徵詢律師的意見,風雨蘭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安排與義務律師會面、安排輔導員陪伴整個報案程序

7. 出庭時可要求屏風保障

緊記:發生性暴力不是你的錯,亦不需要獨自承受。有需要可尋求專業團體支援。

資料來源: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

風雨蘭性暴力求助熱線:2375 5322

文 // 彭麗芳

圖 // 法新社、資料圖片

編輯 // 林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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