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救達人}曾朗軒 有種責任 守護香港

文章日期:2020年12月06日

【明報專訊】周梓樂死因研訊已進行十五天,庭上證人的供辭無不沉重揪心,但亦有一些窩心小故事,其中包括十七歲義務急救員曾朗軒獲裁判官讚賞:「你所做的(急救)基本上和急症室醫生無分別,將來可以考慮做醫生」,庭上眾人輕笑,緩和了多日來繃緊的研訊情緒。休庭前裁判官更代表梓樂父母多謝朗軒:「你當時照顧得梓樂好好。」我們熱淚盈眶,因為在黑暗中看到這一點點看似微小卻充滿力量的人性光輝。那一天庭外,周父輕拍朗軒肩膀,有網民說欣慰地見到周父難得地笑了。曾朗軒將在明年應考DSE,他說不打算做醫生,而是希望將來可以做律師,追求真相和公義。

回憶急救現場 「被嚇呆了」

訪問當日,記者與朗軒重返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周梓樂墮樓位置垂掛起大幅白色布幕,布幕被強風吹起又驟然降下。細看可見,布幕上被寫上一行黑色小字「一定 我們代你走下去 安息梓樂」。白幕後是一片樹景。

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凌晨時分,在將軍澳發生警民衝突期間,科大二年級學生周梓樂被發現倒臥在尚德邨停車場二樓重傷,延至十一月八日早上不治。

事隔一年多,朗軒只回來這兒兩次:今年周梓樂逝世一周年,他回來參與悼念;出席死因庭前兩天,他回來一趟想喚起和深化當時記憶。他說一直避免回來這兒,亦曾害怕再見到梓樂家人,「當日他家人在伊利沙伯醫院都好激動(emotional),所以我不夠膽去面對。以至是他(梓樂)離開了,更加覺得多了一份責任在自己身上,而且不夠膽再去背負這份責任」。現在平復了嗎?朗軒搖頭,說永遠無可能平復,因為事件就在面前發生。

儘管裁判官在庭上肯定朗軒的急救方式,但他在訪問時苦笑,其實當時被嚇呆了,一陣子才醒覺到自己要做些什麼。據朗軒在庭上表示,當時初步驗傷發現傷者有失禁徵狀,判斷傷者可能盆骨骨折或腦部創傷。然後檢查傷者身體,發現盆骨輕微骨折、按壓腹部有明顯反彈、肋骨有「凸缺感」可能有挫傷,或造成氣胸。朗軒再拿出血氧儀為傷者量度,發現血含氧量低過可接受水平,而且脈搏較慢,需要盡快送院救治。「我都是那句啦,即使是一個普通MO(Medical Officer,醫生)或Med Student(醫科生)在現場,幫他做到即時做pneumothorax(氣胸)針刺,release pressure都好,但因為腦部創傷,即顱內壓都是無辦法在現場釋放。」朗軒在訪問時複述。

與周梓樂的數字關連

事件發生後幾天,他被無力感籠罩,不住地哭泣與失眠,「喊的主要原因是知道他(梓樂)的情况是差到……那份無力感,知道自己什麼都改變不到」。收到梓樂逝世的消息時,朗軒在上課,他不敢亦不想相信這是事實,在學校崩潰嚎哭,「他(梓樂)證實不治那刻我是好記得的,是早上八時九分,為何我會如此記得?因為八月九日是我生日。數字上好像有關連,一望到(數字)就是會完全記着這件事」。

他的急救理論知識源於小學二年級參與童軍活動,以及二○一六與二○一九年分別修讀聖約翰救傷隊急救課程,而在去年反修例運動期間,他亦跟隨專業醫護人士進行過多次急救工作,「有好多實戰經驗的,例如骨折、在場的包紮,或之後遇到的化學灼傷(chemical burn),如何去應對或判斷傷勢,再和救護員交代,判斷傷勢都是急救一個好重要的一環」。

大三罷行動 初次獨自處理傷者

朗軒第一次獨自處理傷者是去年八月五日大三罷行動,龍翔道近黃大仙中心停車場,有一名年輕男生被不知是催淚彈或橡膠子彈打中眼角,血流披面,朗軒跑過去將傷者扶到一旁,判斷傷勢與維生指數、檢查視力、進行止血,並尋找現場其他急救員提供物資協助。同時,警方在現場不斷發射催淚彈,傷者豬嘴(防毒面具)沾滿鮮血,朗軒將自己的豬嘴拿下給傷者佩戴,自己忍受着刺鼻催淚煙。「當時當然是驚他(傷者)有事啦,因為他都喊得好犀利,他好驚自己睜開眼看不到東西。(他最後有無事?)不知道,最後送了他上救護車之後無再聯絡。」

回看反修例運動,朗軒說好多深刻片段,「你要說最最最深刻,梓樂一定是其中一個。但我覺得不可以去衡量哪一段是最深刻,因為所有事情都好影響我的人生,可能是中大、救理大這些都是好重要、好影響我的人生」。他記得在警方圍攻理工大學前一天,他自己亦曾在理大逗留,但由於當時現場和平,所以他暫時回家休息,「在那一天之後警方就圍攻理工大學,而我的朋友困在入面」。

當時困在理大的朋友很焦急想知道還有沒有機會離開,街上盡是聲援理大的市民,「當時不斷和朋友講,十一月十七日我和朋友講『入緊嚟,就到』;再過半日講『真係嚟緊,幫緊你』;再過多半日,『轉個彎就到喇』,『旺角嗰邊都嚟緊、尖沙嘴嗰邊都嚟緊』;再過多半日朋友問『點呀?出面點呀?』我朋友已經崩潰,我都崩潰。十七、十八、十九日我沒回過家,沒有休息過,因為大家都好焦急,想入去救番手足出嚟。」

朗軒眼眶泛淚看着遠方沉默。你朋友現在OK嗎?記者問。朗軒猶豫半晌說:「嗯他現在……其實不OK的。一到了(今年)十一月之後,見到他就知道整個人好繃緊,情緒好影響他。」

參與反修例運動 父母反對

原本記者着朗軒帶備急救用具包用作拍照,他回答說被警署沒收了,還沒取回。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他在旺角被捕,被捕理由是非法集結,他現時拒絕再保釋。他笑說,媽媽當日前來保釋,錄口供時對警察說:「啱㗎喇,困他耐啲啱㗎喇,畀啲教訓他。」他知道父母很擔心他。

自去年六月開始參與遊行,到八月時作為中學生反修例關注組(現稱香港思流)核心成員,和香港眾志在記者會上宣布合作籌備中學罷課。父母見到朗軒上電視後開始阻止他走得太前,「父母極度不想我出去,威迫利誘,說你不出去就加零用錢,以至到你再出去就停你零用錢呀」,朗軒調皮地說。他說父母其實不是反對他參與運動,而是覺得大有人在,不想他去冒險。

但朗軒反覆地說不容自己談放棄,「有誰會不怕坐監?有誰會不怕完全失去自由?但是我會說其他手足跨越了他們的恐懼,跨越了他們所懼怕的事,他們所作的付出,現在不容我自己、不容我個人,不容(香港)思流說放棄,如果我們談放棄,就是愧對了他們所做的犧牲。」

在去年之前,朗軒從沒想過自己會接觸政治,自言「始終都是一個普普通通、平平無奇,一個只是鍾意踢吓波,返吓學咁又一日,咁又一年的學生」。但他現在卻擔起香港思流發言人之一,究其原因,大概是因為生於這個世代。

他還記得小六那年二○一四年,學校常識課的剪報功課,他剪了一則警方在金鐘夏愨道以催淚彈清場的報道,剪報下方要寫上對報道的感想,他寫了四個字:「手無寸鐵」。同年補習後回家,他拿着手機看到學聯和時任政務司長對話。那段時間他心裏暗地崇拜黃之鋒,覺得他好厲害,好像幫到很多人,「當時未知道談判其實失敗了,過了一日之後就知道」。

中三參加六四晚會

「香港會不會有相同遭遇?」

到中三那年二○一七年,他在沒有家人和朋友提議之下,自己獨自前往維園參與六四悼念晚會,「那幾年民族黨被取締、梁天琦被判刑、魚蛋革命被判刑,當時見到社會上面有好多不公義的情况,以至立法會補選區諾軒事件(二○一八年區諾軒代替周庭出選議員被DQ)。以及小時候有聽過六四這件事,加上我個人好奇心重,喜歡探究一些事情,去完晚會才發現這件事(六四)是幾有問題,幾咁悲壯」。

一個初中生,開始會想中共建國以來有多少人為了爭取民主自由而成為亡魂,香港有一天會不會遭遇同樣處境,所謂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之後又會如何,「就算未到五十年,中港融合一直加速緊,現在有香園圍(今年八月開通的蓮塘/香園圍口岸),以前只有落馬洲、皇崗和文錦渡口岸等,有些你和我都未聽過的名字;再到這幾年林鄭在說明日大嶼、大灣區,見到的就是五十年未到,只是十幾二十年香港已經變成這樣,這亦是我為什麼想加入組織(香港思流)和當時想參與六四,就是真的覺得香港這個地方需要改變」。

覺得自己有種責任去行動的想法從何而來?「因為我係一個香港人囉。」他續說:「好不願意見到香港淪為和中國大陸一樣的地方,可能是一些好像很缺乏civilization(文明)的地方。我覺得好不情願,香港,理所當然是香港人有權去決定香港這個地方未來可能的方向。」

說到今年三月底中學生反修例關注組轉型為香港思流,朗軒有條不紊地解說因為他們十名核心成員,有九個都是DSE應屆考生,因見日後再無可能打着中學生旗號,而且亦不想局限於僅關注反修例運動,而是想更進一步接觸其他政治與民生議題。他們也不想人們覺得他們仍然好小朋友、仍需要人支持,而是想大家知道他們擁有想法和批判。「思代表獨立思考,流代表be water。」

反修例運動完結 不是終點是起點

他又堅定地說,現在是時候宣告反修例運動的完結以及運動失敗。因為他覺得在非民選政府管治下,香港人能夠爭取五大訴求的機會近乎零,因此人們不應再留戀於過往一年曾經出現過的一百萬、二百萬人遊行,否則只是故步自封,應當直面失敗,認清不足之處,尋求邁向成功的出路。

至於何謂成功,在他眼中,代表香港這個地方屬於香港人。即是實現普選?「有好多不同層面,普選是政治體制層面上。亦可以是文化上,香港本土文化不會受到蠶食。」而他認為要取得勝利不可能是未來一年的事,好可能是十年、二十年或之後的事,而歷時一年的反修例運動雖然完結,但不是終點,可能是一個重新出發的起點。

比很多成年人說話鏗鏘有力、思路清晰,但朗軒有時還是會流露稚氣,尤其是他一邊捧着鮮忌廉雲呢拿味飲料一臉滿足的時候,一邊說着的是反修例運動中的驚險烽煙,「其實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無人會想過自己的童年是會這樣經歷」。而今年原定的中學畢業照拍攝亦因疫情取消,復辦無期。

說到畢業後的前路,他沒有打算聽從法官建議做醫生,理由是「我數學不是一般差的程度」,自言換過八個補習老師,數學科成績還是「U」,因此他認為在現行教育制度要求大學生必須達到數學至少2級(即F)的最低入學要求之下,他無可能做到醫生。

盼將來成為律師

不過,他語言能力不錯,而且對法律有興趣,因為他自言很在乎公義等核心價值。因此他仍然希望靠着努力,他日可以成為一名律師。「在香港學制下,讀法學士(LLB)還有可能是讀副學士再銜接(top up)上去,而副學士就好在乎語文能力和努力。」雖然,他又多次強調,以前很有做律師的理想和抱負,但在反修例運動之後,今日不知明天事,加上法律亦不一定代表公義的時候,他現在亦只能夠見步行步。

在這個時勢,家人有想過移民,他就堅持不想離開香港,「留到幾耐得幾耐,因為好鍾意這個地方」。

文˙ 彭麗芳

{ 圖 } 李紹昌

{ 美術 } 張欲琪

{ 編輯 } 王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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