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幾乎毫無先兆下,中大學生會在幾日前突然宣布解散。在後國安法時代下的新香港,公民團體陸續解散,當民陣、支聯會等傳統社運龍頭亦相繼倒下,中大學生會的解散早已不能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大新聞。然而,縱使未能為社會帶來極大震撼,事件卻在中大校園內引發連串爭議。
事出突然,宣布解散的學生會成員亦惹來部分質疑,例如相關決定是否有必要?又是否具迫切性?相關成員又是否有權力宣布解散?解散過程是否符合學生會會章?最重要的問題是,在學生會解散後,學生運動該何去何從?
在此,我絕對無意追究責任甚至責怪作出決定相關同學,畢竟在這時勢,的確很多事情難以明言,他們在此之前各自承受了多大的壓力甚至威脅都是旁人無法想像的。然而,這不代表上述的問題不值得討論,尤其當學生會的續存及其意義,背後關係到的絕非止於相關成員時,它們更加有被公開討論的必要。要梳理這些問題,首先我希望還原到最基本的問題:學生會是什麼?我們為什麼要學生會?
中大學生會與學生運動
記得當年上中大學生會時,我曾聽過一些前輩說,由於中大獨特的書院制度,很多諸如同學的福利和日常住宿等問題已有書院學生會負責解決,中大學生會能騰出更多資源和時間組織學生運動,因此比起其他不少大專院校,中大有着更深厚的學運傳統。而對不少人而言,今日中大學生會解散,其中一個重大的象徵意義就是這個歷時半世紀的學運傳統的終結。
的確,回顧中大學生會過去五十年的歷史,一直充斥着大大小小的學生運動。除了其廣為人知在社會運動中的角色,即使在校內,中大學生會亦曾組織過多場未必廣為社會大眾所知的校園抗爭,如1988年反對「四改三制」、1996年抗議李國章上任校長、2005年「哭中大事件」、2006年「保樹立人」行動等。
對不少中大人而言,即使未曾親歷這些運動,它們卻無一不是建構我們身分的重要事件。有時與一些學運前輩談起這些歷史片段,他們臉上也總是難掩心中的自傲。但,學生運動為何如此重要?
學生運動首次對我的生命帶來深刻影響,毫無疑問是2014年的雨傘運動。當年還只是中學生的我,過去十多年來一直循規蹈矩,在大人的指示下生活、學習、娛樂,並在香港教育制度的訓練下認為這就是學生的本分。可想而知,當我看見一眾學生領袖自行組織罷課,在公開場合就香港民主發展向大人們據理力爭,甚至是代表香港人與政府高官對話,這一切對當年的我而言是何等震撼!
震撼,皆因這完全顛覆了那年少無知的我對學生的想像。當我以為學生從本質上只能被置於權力關係的低位,單方面跟從大人為我們制定的規範時,這些畫面卻告訴我學生的力量原來是可以如此巨大,大得足以向整個社會述說自己的理想,甚至影響整個香港的歷史發展。自那之後,即使學運隨着後雨傘的社運低潮而同樣陷入低谷,我卻依然堅信學運能為學生帶來的話語權與主體性。
學生會是什麼,不是什麼
在現代社會的結構下,沒有經濟生產力的學生本來就是社會中no stake的一群,能輕易被掌控政治及經濟權力的人排除在決策過程之外,而學生運動,就是為無權的學生充權的方式。小至校內課程改革、宿費調整,大至香港政改爭議,學生運動都是為了令學生在這些議題上由本來的no stake變成have a stake。但問題是,學生運動不可能是自有永有,背後必須有些條件才能支撐它的出現。
台灣社會運動理論學者何明修曾在《為什麼要佔領街頭?》一書中提到,任何成功的群眾運動背後都不可能是一個個孤立而毫不相干的個體,而必須依存既有的社會關係與網絡。同樣道理,真正能為學生充權的學生運動,背後依靠的就是學生與學生、學生組織與學生組織之間既存的網絡。
不少人都有一個迷思,以為所謂學生會就只是平常穿著學生會T代表同學與校方開會、總愛翹課不知忙些什麼、偶爾會上鏡受訪的那幾個同學,其他人就只是「普通學生」。事實上,那些同學只是負責學生會行政工作的學生會幹事會成員,他們或許代表了整個學生會,卻非學生會的本體。真正的學生會,其實是一個龐大的架構,將不同的學生及學生組織綁在一起,從而確保同學們不會是孤立的個體。因此,學生會的本體,不是學生會幹事會,不是學生會的旗幟,更不是學生會的會章,而是學生,以及學生之間形成的網絡。
這個網絡的存在,本身就是為了個體的充權,使學生的聲音得以被尊重,因此不同院校的學生會都不約而同地非常重視民主原則。早幾年的退聯潮及學聯改革,不少人以為這只是因為同學們對學聯在雨傘運動期間的表現感到不滿,於是向其問責。但更深層的原因,是一些同學對學聯的民主性存疑,並質疑其過分放大部分學生的權力同時壓制了另一部分學生的聲音。即使是中大學生會,多年來亦幾乎從無間斷地爭議着會章的條文,背後的爭議重點正正就是現存的架構到底是否足夠完善,繼而能有效為學生充權。
學生自治
若果學生會的存在是為了替學生充權,保障學生權益,同時爭取學生在校園內甚至是社會上擁有更大的話語權,這個權力的來源就只能是學生本身,因此才有學生自治這個概念出現。
學生自治,意味着在學生會這個龐大網絡之中,只有置身其中的學生才有權為彼此制定規則,以至是組織運動,決定集體行動的方向與方式。為了實踐這個原則,學生會就必須擁有一套能使其自行運作、保障公平又有效的決策機制的制度。以中大學生會為例,直至解散前,它就有着幹事會(行政機關)、代表會(立法機關)、司法委員會(司法機關)及學生會和校園電台(傳媒)等等,它們互相監察制衡,確保學生會運作暢順。當然,繁複的會章條文和官僚式的架構不時會惹來一些同學批評,但總體而言,這些都是學生自治的體現。
學生自治是學生會能保障學生權利的前提,因為只有在學生得以自治的情况下,經同學授權的學生代表才會完全地以同學的利益為依歸,同學的權利不會被學生群體以外的其他單位騎劫。在中大學生會宣布解散後,原本學生會屬下的學會未來將由校方接手管理,儘管學會得以繼續運作,它們還可以繼續舉辦選舉和派發福利等,但由於那些被選出的學會成員不單要向自己的同學負責,同時還得看那些握有學會生殺大權的校方人員的面色。因此,當學生自治的原則消失,同學本來的權利就只會被逐步蠶食。
中大學生會已死?
對我來說,這個問題的答案一方面是肯定的,但另一方面又可以不是如此。
如果學生會指的是以學生自治為原則,為替學生充權而存在的架構,不必待中大學生會成員宣布解散,它事實上在更早的時候已經死去。今年二月,獲中大同學合法授權的學生會內閣「朔夜」甫一當選,校方隨即公開聲明不會承認其合法地位,並以各種行政手段禁絕相關學生代表獲取中大學生會多年來在校內享有的資源、場地和決策權。全面封殺學生會的同時,另一邊廂,中大校方在毫無諮詢的情况下執行多項嚴重影響學生的措拖,例如在大學出入口安裝閘機、擴大保安組權力、禁止沒接種疫苗學生進入校園等。本來在正常情况下,當校方如此公然侵犯學生自治及漠視學生權益,同學是能夠透過組織學生運動與之抗衡。但過去大半年基於種種原因,學生始終未能組織有效的運動,就算學生會尚未宣布解散,除部分成員受到校方持續針對外,便再無能力發揮為學生充權的作用。
即使不計這一年發生在中大的事,在近年漸趨高壓的香港社會入面,學生運動已然寸步難行,動彈不得。學生運動的力量在於它能有效為學生群體爭取更大的話語權,使校方乃至是社會大眾無法忽視學生的想法。但當言論空間不斷萎縮,在公眾領域異議的成本被持續提高,學生會過去作出公開號召及刺激公眾辯論的能力被閹割,使之根本無法再像從前般組織與所受到的侵犯相對應的學生運動。必然的結果就是,學生的聲音和角色,只會被無限邊緣。
失能的學生會,徒具不被尊重的會章和架構,自治原則早被蹂躪個體無完膚,還能算是學生會麼?因此要說中大學生會已死,其實不用等它宣布解散,它也早就死了。有了此理解,就知道中大學生會是次解散是否具迫切性、是否符合會章,其實通通不重要。而由於無法組織有效學生運動正正是學生會失能甚至「死亡」的主因,也就不存在「學生會解散後學生運動何去何從」等問題。
但我們是否再沒任何事情可以做?絕對不是。誠如早前所述,學生會的本體從來就不是某幾位學生會成員甚至也不是學生會會章,而是學生,以及由學生所形成的龐大網絡。中大學生會的旗幟和會章或許不復存在,但學生與學生、學生組織與學生組織之間的網絡依然存在。只要能保存這些組織網絡,並能在日後發展出行之有效的方法使這個網絡得以延續,某種形式的學生會依然能繼續存在下去。但當然,過去多年的運作模式瓦解了,重建工作絕不可能簡單。
最近很多人會說哈維爾《無權力者的權力》,當中有一句我頗為印象深刻:A better system will not automatically ensure a better life. In fact the opposite is true: only by creating a better life can a better system be developed. (更好的制度不必然使我們能過上更好的生活;事實上,往往只有當我們創造出更好的生活,才能發展出更好的制度。)風暴來臨,森林巨木都給吹倒了,但在看不見的角落,總能有風和雨觸不到的地方,讓脆弱的鮮花茁壯成長。我相信,只要堅持結社,做好應該要做的事,活好每一天,空間總是有的。
最後,容我以台灣學者吳叡人博士在事件發生後的一句說話作結:「中大學生會已死,中大學生會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