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22年春,香港新冠疫情嚴峻,政府宣布快將進行全民檢測。政要和高官異口同聲指出全民檢測的重要性,視之為抗疫必須使用的武器。連日來媒體報道的,除了憂慮激增感染數字外,官員和專家論及的是什麼時候推行全民檢測、多少次檢測、日數多少、需否「禁足」。此刻進行全民檢測是必須的嗎?
全民檢測的目的
新冠病毒生性狡猾,2019年至今多次衍生變種病毒,傳播力有增無減。可幸現時檢測新冠病毒的方法已達標準化,我們至少可以有效地診斷感染。檢測所能做到的,就是知道受檢者在測試的一刻是否剛受感染,但並非等於控制了病毒在社區的活動。由於新冠病毒檢測是建基於呼吸道樣本而非較可靠的血液的測試,加上採樣不當和潛伏期問題,就算偵測系統有多前衛,也不能擔保沒漏網之魚。假使全民檢測推行順利,又假使能夠截斷所有傳播鏈,病毒大軍其實仍在人間蓄勢待發。到時是否繼續和世界切斷,然後每月一次全民檢測?
全民檢測的唯一功能是知道當時全港多少人和那些人受到感染。此刻病毒在社區快速傳播,假如同一星期內多診斷數以萬計感染者,所需的配套設施比現時市民因個別需要而接受檢測的情况為多。現時衛生部門和醫療單位處理不了每天幾萬宗新個案,很難想像同時查找多一兩倍個案的景象。有意見認為全民檢測應該在疫情放緩時才進行,但到時大規模檢測還有什麼意義?疫情嚴重的時候沒能力做,兼且製造人群聚集反增加傳播危險;疫情輕微時無須要做……全民檢測有沒有最適合的推行時間?
假使全民檢測事在必行,最妥善的方案是集中短時間內檢測全香港所有居於老人及殘障院舍的人士。新建的社區及醫療設施,可以為受感染者提供隔離治療,和未受感染者隔離檢疫。國際間沒有以全民檢測作為控制新冠疫情的可行方案,但絕對是可以以此概念為特定群組進行「全民」檢測。
監測非監察
我並不反對真正包括全體市民的全民檢測,但要清楚這是手段、不是目標。系統地大規模收集樣本有助監測疫情,僅此而已。「監測」是專業詞,研修公共衛生學必須正確理解。公共衛生監測是翻譯自public health surveillance,而非一般所稱的監察monitoring。監測是流行病學手段,透過同一方法系統地重複收集現實世界數據去分析疫情 ,目的並非直接控制病原。監察則是對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所採的防疫措施,包括隔離、法定呈報、定時檢測等等。污水檢測是一個例子,是切切實實的公共衛生檢測活動,數據幫助了解地區傳播危機。現時政府為污水檢測出現陽性結果的住宅區提供快速測試包,遠比圍封強檢更具防疫意義。我對「監測」兩中文字這麼執着,還是有拜10多年前一位內地專家的指教。
全民檢測不失為一個可行的公共衛生監測而非監察方案,所得數據可以計算當時的新感染率,並進行模型估算,有助計劃將來的防控措施。如果以全民檢測方式進行流行病學監測,毋須太着意實質日數。2020年政府推行的非強制性全民新冠病毒檢測,兩星期178萬人參加,32人確診,陽性率0.0018% 。儘管很多人認為該計劃不成功,但絕對是一個公共監測項目,且極具參考價值。進行公共衛生監測無須禁足,更能反映實際情况。現時快速抗原檢測大量供應,每戶寄上10個至20個檢測套裝,各人自我採樣做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透過互聯網上傳結果便可。政府更可以訂立某天為全民檢測日,電視及社交媒體同時指導市民如何進行檢測,毋須預約或成立檢測中心,比現時計劃的方案便宜。這種檢測活動絕對可以定時重複推行,或因應需要在某些地區多次進行。抗原檢測不夠準確?沒有什麼檢測方法是最好的,作為流行病學的估算工具,這數據已是相當可靠穩妥。
只顧病毒、忘了病人
無論目標是什麼,任何檢測帶來的都少不了新感染個案。有效的防控政策,不能只顧截斷病毒傳播鏈,忘了每個陽性結果背後的生命。既然居家治療(自療)成為主流方案,今後所需的不是「防疫包」,而是大量「抗疫包」。抗疫包內最需要的不只是資訊,還有退燒藥片、探熱針、血氧計、內地送贈的中成藥等等。比起封關強檢,居家治療和居家檢疫都是比較實際的抗疫措施,呼應特首所說:「抗疫也要實際」。兩年來,新冠病毒感染者被視為感染源頭,這觀念是否源自香港的圍堵式防疫策略,值得官員和專家們反思。
我以前是做愛滋病工作的,在發展愛滋病策略時,常記心中的是三個而不是一個目標:(一)減少傳播、(二)照顧病者、(三)減低對社會的壞影響。套用在回應新冠病毒疫情,香港找到了平衡點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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