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冬至前夕,康文署聯同防暴警察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清場,丟棄無家者的家當,無家者及後入稟向政府索償,事過兩年有多,法庭終裁定無家者勝訴,但因無收據、無法估算家當價值,下令署方向無家者象徵式賠償100元。遲來的公義來得卑微,100元買到什麼?買不到一張牀褥,買不到收藏多年的羅文金曲卡式帶,買不到親人的舊照。政府丟棄到垃圾車的垃圾,也是街友的尊嚴和人生。無家者說,他們也是人,也有故事。
衫褲鞋襪、牀單被鋪被棄 「掉了3、4千元」
陳志榮,今年64歲,鄰居都叫他做「叉婆」,但無人記得這個稱呼的由來。訪問當晚冷鋒襲港,夜晚溫度急降至10多度,阿榮把所有厚衣都穿上身,最外層是一件白色大衣,是羽絨還是棉褸?「不知道,都是別人送的。」夾心是一件深綠色背心,裏面只有一件薄襯衣,依稀看到瘦骨嶙峋。他現在的家當不多,只有一張鐵架牀、一張牀褥和一張毛氈,其他家當一眼看盡,全部收到牀下底,紙皮箱裏是衣服,還有剃鬚、梳洗用品。這些都是清場後他拾回來,或別人捐贈的二手用品。說起清場時被丟棄的物件,他最耿耿於懷自己的衫褲鞋襪、牀單被鋪,「都是全新的,掉了我3、4千元」。這幾千元要儲半年才儲到,對現在沒有工作的他來說是筆巨款。100元賠償夠不夠?「梗係不滿意啦!應該賠番每人3、5千,買被,買帳幕,買棉胎,買鞋。」他本來有3對鞋,一對拖鞋在通州街公園穿,一對波鞋用來踢波,一對皮鞋用來去尖沙嘴行街。記者說他有好多鞋,「係呀,每個人都有一兩對鞋啦,啱唔啱呀」。現在他只有腳下那對拖鞋,花了他20元。
兒時與家人合照被扔 「買唔番喇」
他記得,清場時是下午,他正在睡覺,「一班警察進來,要我們馬上執嘢走,執唔晒呢,清潔那些人就掉晒落垃圾車,灑水落去,就濕晒」。通常康文署清場洗地前會貼通知,他們就預早清走家當搬家,這次殺他們一個措手不及,阿榮只能眼睜睜看着東西被全數掉到垃圾車,「 差佬睇住無嘢可以做」。法庭上,阿榮作為證人作供時,法官問他有沒有從垃圾車中拾回物件,「我們說有,但我們不夠高,垃圾車成米幾、兩米高,又濕、又亂,我們怎麼找呢?」垃圾車中除了牀單被鋪,還有阿榮和兄弟姊妹的兒時合照,「買唔番喇,啲相邊買得番㗎,細路仔相,我7、8歲,11、12歲那時候的相」。清場後的晚上,通州街公園的一眾露宿者沒有牀,沒有容身之處,一肚子冤屈氣憤難平,「夜晚我們坐喺度傾偈傾到天光,說這不對,警察又惡,這樣那樣」。在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衞東的協助下,阿榮在內的9名無家者堅持告政府討回一個公道,「驚咩啫,咁多人一起上庭」,道理在你那邊就不怕?「係呀。」阿榮對上法庭不陌生,他年輕時做過街頭小販,小販走鬼走不及被控告阻街、無牌販賣是等閒事,他也上過五六次庭,「這次就好似平時審小販咁囉」。不過這次他是原告,不是被告,「係呀,理直氣壯啲,講嘢都大聲啲!」
珍藏卡帶成垃圾 不敢再買
做小販是阿榮20歲出頭的事,那時他賣炸雞髀、炸雞翼,賣了5、6年,1980年代整條街都是小食檔,「生意幾好,在工廠附近,一食飯呢就好旺㗎喇條街」。後來哥哥介紹他到餐廳做廚房,由餐廳再做到大酒樓、夜總會,又做了10多年。他在金漢夜總會廚房做「執碼」,負責準備食材和配料,每個月人工有1萬元,「成萬蚊梗係多啦,別人只有6、7千。」客人還會多付貼士,夜總會30幾個伙計每人每晚都分到10多元,10多元不是小數目,「那時我搭車只用6毫子,最貴也只是1蚊,搭那些14座小巴」。從前的夜總會夜夜笙歌,大牌歌星也會在夜總會獻唱、舉辦演唱會,阿榮說自己工作的夜總會位於彌敦道,也是家大酒樓,他見過徐小鳳、鄧麗君,「徐小鳳來唱國語歌,鄧麗君就唱粵語!」他說最喜歡做夜總會的歲月,「那時候喜歡在那裏上班,喜歡那個年代,百花齊放」。他最喜歡的歌星也來自那個美好的年代,「我個個都鍾意,羅文呀、梅艷芳呀,但他們全都去世了」。被清場前,他儲了幾盒羅文、鄧麗君、梅艷芳的金曲卡式帶和卡式帶機,「無晒喇,掉晒喇」。他說之後有錢也不敢再買CD和CD機,又貴,又怕放在街上被偷,他放牀下底的衫褲也試過被偷,過去的只能過去,「走去賣CD的舖頭聽」。
租不起劏房 選擇露宿
阿榮家中有13個兄弟姊妹,他排行第八。要養這麼多「塞豆窿」,小時候生活窮困嗎?「細個那時候好有錢㗎,我家開舖頭,賣叉燒、燒鵝、炸子雞、鹽焗雞那些囉,幾好生意。」阿榮家的燒味舖開在旺角碼頭,那時旺角未填海,碼頭天天人來人往,食店門庭若市。阿榮在天台學校讀書讀到小三就回家幫忙,但填海後碼頭消失,生意大不如前,幾兄弟姊妹出外打工,他就去做小販。阿榮以前住在彌敦道山東街一帶的唐樓,半輩子任職飲食業,那時有廚房,阿榮也喜歡下廚,拿手小菜是生炒骨,「肉要炸得透,然後落甜酸醬,在鑊裏兜幾兜就要起鑊,不可以太耐,浸太耐會淋㗎啲皮,不脆」。做廚房做到40多歲,阿榮說做厭了,於是辭職,偶爾做替工,慢慢就沒有再工作。他們一家也搬到沙田公屋,弟弟結婚後弟婦搬進來,房子不夠住,阿榮自己搬出來,找不到工作,租不起劏房,於是瞓街,「年紀又大,揸隻鑊都揸唔起」。想食生炒骨只能上餐廳,他推介吳松街的金山海鮮酒家,但現在沒有手機,就算打了針都不能堂食。在街頭餐風飲露10年,他說現在有得揀也寧願露宿,「瞓開街就覺得瞓街好啲,傾偈又易,我搵人又易,別人搵我又易」。
記者問阿榮那100元打算怎樣花,他說不知道,「100蚊也不太多,用來吃飯,責吓袋囉」。他想起最想要帳篷,通州街不少露宿者都有一個露營帳篷,有帳篷就不怕風吹雨打,他本來也有一個,不過100元買不到帳篷。
堅持訴訟 圓離世無家者心願
幾步之遙,是另一名申索者周雄光的家,大家叫他阿Dee,記者問他100元打算買什麼,「我都不知道買什麼好,夠就梗係唔夠㗎喇」。清場時,他遺失的物品也包括牀單被鋪、身分證、回鄉證、現金,「整證件都成700、800蚊,你100蚊邊夠做回鄉證啫」。清場時他只保得住輪椅,這張輪椅是他儲了幾年錢買的,索價800元。他現在睡的牀鋪、穿的衣褲也是從垃圾站拾回來的,衣服洗洗再穿,「都無辦法㗎,他係官,他兩個口你一個口」。記者問他吃了飯未,飽不飽,被夠不夠厚,他只回答「不夠飽都無計㗎」、「不夠暖都無辦法㗎,這陣子係凍啲㗎喇,無辦法」。他說自己今年69歲,找不到工作,「無辦法啦,人哋都唔請我」。無辦法,只能逆來順受的話,為什麼這次又不畏麻煩打官司?「我想討個公道。」阿Dee在2012年首次發生清場後也試過入稟告政府,當年他選擇庭外和解,但這次他堅持告到底,跟「表哥」馬月榮遺願有關。馬月榮生前記掛官司,堅持要申索到底,阿Dee說勝訴總算圓「表哥」一個心願,「他在天之靈都滿意啦,我也滿意」。
無家者的家 搭建花心思
無家者視街頭為家,家中除了衣服寢具,有相簿、卡式帶,還有擺設。這天由文仔帶記者參觀無家者的家,文仔也曾是無家者,現在住進宿舍,成立「無家者同行」組織,經常籌集物資、帶學生探訪無家者。他說全通州街公園最豪華的,就是龍哥的家,龍哥用木板、晾衫杆搭成一家小屋,屋裏擺滿玩具、裝飾,文件櫃組成枱櫈,屋裏還有電燈,龍哥可以坐在裏面用雕刻刀做小手工,牀在另一邊的帳幕下,儼如一房一廳。龍哥花了幾年時間才儲滿一屋玩具,「我夜晚出去廟街那邊,街市那裏擺地攤,有些賣幾蚊,有些別人送」。如果清場要重新佈置,他估計也要花幾日時間。龍哥還有輛「私家單車」,同樣一車公仔,每次龍哥踩車出街都叮咚作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