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粉嶺高爾夫球場建屋發展在環諮會卡關,一時間討論在數蝙蝠、關心水松之間打轉,有建議提出第三條路線,既收回高球場,也不起公屋,變作開放給大眾都能享受的中央公園。追溯至三年前,資深建築師馮永基已提出這個想法,甚至心急到登廣告呼籲政府收回土地做公園。今天爭議再起,我們從「中央公園論」出發,跳出環評技術考究,從城市規劃的角度重思高球場未來,這塊地收回後,在城市發展中擔當怎樣的角色?
位置太北? 建築師:將來中央過中央
2018年政府展開土地大辯論,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最後建議政府收回粉嶺高球場172公頃土地中的32公頃作房屋發展,政府計劃將當中約9公頃興建1.2萬伙公屋單位,容納3.4萬人,最快2029年入伙,餘下的地方用作保育。而過去政府以象徵式地租將土地批予香港哥爾夫球會(下稱高球會)使用,在2020年續約時,該32公頃用地以1元地租續至2023年8月作過渡安排,另外140公頃則以1000元地租,續至2027年6月30日到期。2018年由曾鈺成召集的「香港願景計劃」發出檢討私人遊樂場地政策的研究報告,報告指出若按地價繳款,高球會年租約8000萬元,並且指出其會員人數2660人,一個公司會籍在二手市場達港幣1700萬元,今年4月《明報》亦報道有集團以1500萬收購高球會的提名人會籍。
馮永基一直提倡將高球場變為全香港人可使用的中央公園,今次受訪仔細談及這想法背後的規劃觀及他建議的可行做法。「維園在1950年代出現時,的確扮演到中央公園的角色,但當人口由那時的二三百萬去到現在七百幾萬,香港人是否值得擁有一個更寬敞的地方,而不是零零碎碎的公園?」但叫得「中央公園」,距上水火車站15至20分鐘腳程的粉嶺高球場會否偏僻了點?「我們覺得唔就腳,是因為昔日以港島為重心,去到深水埗都覺得山旮旯,九龍好偏遠,新界直程唔好去,但當我們用更闊的視野看香港,河套區都發展,(政府計劃北部都會區發展)多了100萬人口,真係唔係咁遠咋喎。」
他提醒道,紐約的中央公園、倫敦的海德公園亦經歷過多番演化。「中央公園起時,那邊都幾偏遠而且爛蓉蓉,當時人口不多,所以先咁輕鬆一下就(闢出)340公頃,如果是現在?全城大鬧呀!」現時在曼克頓心臟地帶的中央公園於1850年代開始規劃時,是個人煙稀少的地方,只有小農莊、工場及分散在沼澤地和石山之間的房屋。粉嶺高球場有111年歷史,至於倫敦海德公園就曾有100年由王室專享,不過1637年已向公眾開放。「它在皇宮旁邊,現時有錢的人才住到倫敦Zone1,所以海德公園也要搭巴士才去到,我反而覺得高球場更近,因為周圍都是屋邨,現在你覺得佢好北,因為你覺得去到粉嶺就唔關我事,將來北部都會區新增好多人口,這個地方真係中央過中央,維園就只是港島的中央公園。」
整體規劃建議 與GIC用地換位建屋
馮永基認為資源不應錯配,提出突破框架的做法。「在現實規劃中,每有幾多人口,就會預留醫院、圖書館、會堂、體育館、球場等的GIC用地(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為何不將現在的9公頃與那些用地換一換位?不是不起那12幢樓,只是調一調,中央公園可以有其他設施如體育館、圖書館。」曾任建築署高級建築師的他在政府工作20年,坦言這樣做有異於政府慣常做法,「我坐過政府的城市設計專家小組,知道他們是逐區去看,一跨區就不會去想,今天做這份功課就不討論其他的」,「每個GIC用地都要與不同部門商討好,若調了位置我(相關部門)又唔鍾意,但如果政府有遠見,決心給香港人一個中央公園,絕對沒可能在北區找不到一塊9公頃的平地」。他估計要處理古樹或生態問題,依原方案未必2029年可交樓,而北部都會區包括的古洞及洪水橋發展早已展開,將北都規劃與高球場用地一併全盤考慮,另覓地方安置12幢樓,「並不是坊間以為要多等10年」。
至於管理又怎辦?「中央公園就有管理委員會Central Park Conservancy,像我們的海濱事務委員會,也很成功,現在海濱不會見到百層大廈彈出來,因為香港不再需要這些,一個城市的平均發展是要有空間。」他認為高球會擁有管理這個場地的專業,可參考南蓮園池的做法,由康文署委託志蓮淨苑管理營運,他曾加入的南蓮園池諮詢委員會則協助定期檢討和改善管理政策。但如果無利可圖,高球會為何願意負責打理公園?「如果高球會將自己提升到社會的一分子,是個服務供應者,即像馬會那樣,可以繼續培育運動員」,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便是由馬會興建及營運,但高球會為何肯做馬會?「睇你開咩價錢,現在政府類似津貼了球會,若續約時要求交公價地租,球會都不會要」,政府可與高球會商談合作方案。「我不是反對打波,是覺得不需要搞千萬會籍,係咪唔搞就執笠?我不同意,視乎你用什麼心態去營運。」
前土供組成員:講完就要做 vs. 非收地即開工
馮永基提出的這一套,規劃界buy唔buy?說起海濱,記者帶着「中央公園方案」去問剛獲續任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曾任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的吳永順給些意見,他就提出他的規劃原則。「在2018年的土地大辯論,當時已經過詳細討論,以很客觀、科學化的模式,在高球場找32公頃做房屋供應,我以為件事已討論完,但現在又生出不同的持份者,好似想重新討論。」他指出「城市規劃是解決社會問題的工具」,「咁樣係沒完沒了,現在是實牙實齒有9公頃地興建公共房屋,有說北部都會區都有地、明日大嶼都做突咗,但我們是要提供短缺的土地,當時也分出可以短期交貨的做法,可能性有千百萬個,但講完都要做,不能將要解決的問題不停討論,落實前又截住再討論,就會不停延誤」。
同樣曾為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現為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委員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非官方委員的測量師劉振江,則有不同看法,「我幾星期前實地去看,是非常漂亮的環境」。他是受高球會邀請參觀,「有水松樹,又有人工地方讓蝙蝠居住,與自然融合得很好。如果政府不是給高球場長期使用,而作另一用途,我是贊成做公園,但使用限制較多,草地不可承受數以萬計的人入去,就算交給康文署管,都要制定良好方案,保護整體生態環境」。吳永順認為「講好就要做」,他則說:「當時結論是選項(落實前)要詳細研究,不是說收了地即刻開工。」他說政府可就環評受關注的地方多作解說,也尊重環諮會專業判斷。然而不論起樓還是做公園,政府應否先向公眾保證收地,以免被認為走數?「這就看政府智慧了,政府做短期續約已是取回土地的主導權,如果一兩年地續下去以待作出決定,我覺得佢冇走數,是履行了承諾,將土地積極發展。」
吳永順就認為環評未能過環諮會關,「可能沒100分,但都不會是0分,就做到得為止,及對環境產生最小影響,過不到關就看背後有什麼關注,就住這些不足地方再修訂補充」,無論如何先發展32公頃,「日後高球場其他地方完約如何用,都可以由公眾、政府、持份者再討論,但我不希望這些討論令本來要解決土地供應起屋的問題模糊了,城市發展需要一步步行,每步要有成果,唔係成件炒起再講過,你點知啫,今屆政府同意做中央公園,下一屆唔妥又拎出來講過,你咪乜都冇?」
建築規劃界各有各撐 未見共識
「今日我講是代表自己意見,因為做中央公園還是起公屋,就算收不收回都有爭議。」建築署前助理署長陳澤斌作為建築師及城市設計師,向他探問在其界別內究竟什麼意見才是大多數,他說:「我覺得是各有各(想法),我同好多朋友傾過,(沒感覺到)哪個傾向較多。」劉振江與陳同樣強調今次受訪屬個人意見,都提到兩人各屬的專業學會未有共識,而記者另曾向香港規劃師學會提出訪問邀請,亦未收到答覆。
陳澤斌先提「從規劃、景觀、城市設計」的專業角度,原封不動、收回部分土地發展、改為中央公園,「幾個方案都可以接受」。「為何社會上會有爭論?」他進而分析,「這牽涉到土地公平使用權利,粉嶺高球場是私人遊樂場用地,是早期殖民政府優待商界、有錢階層,這也可以理解,當時土地沒那麼短缺,亦需要引有錢人來居住投資推動經濟。但今時今日唔同晒,(市民會覺得)好似有特權給有錢階層,但政府之前投鼠忌器不想得失那個階層,沒正面面對這個問題,與社會一起研究,最後尋求共識這些土地怎樣用才合理」。香港缺乏整體規劃是老生常談,他認為大眾從整體去想的是,香港是否需要那麼多高球場?「新加坡、深圳都好多高球場,但他們需要發展土地,就收回部分來發展,如果大家覺得需要那麼多就保留;如果只要3個就夠,可能最後結論是粉嶺也該留,其他就收回來用。」
談好公平使用 自有分配定案
「當市民整體有共識,這個問題很易解決,就不會像現在很多人有特權,卻只有某些時段開出來給其他人使用。我自己都尊重高球會過去推動運動發展,可讓高球會每星期有兩至三日使用,但社會要有共識,其他三四日是人人可用,而且假期都要平均分配。」
32公頃留來給中央公園好不好?「我從整體考慮,老實講就不會贊成,始終對等緊公屋的人很不公平,我會支持政府做法,收回部分土地發展。」他建議若起樓有礙景觀,「房署可考慮不用標準設計,有些景觀是可用設計改善」。對於馮永基調動GIC用地的提議,他認為可行性「真係唔敢講」,「批了做GIC用地而未發展,主要有兩部分原因,第一是很多技術問題或基建未必用得住,另一個問題是那個位置真的需要某設施,如消防局要視乎地區需要,幾分鐘內要到達(事發地點),位置很重要,並非全部可以搬來搬去,我不敢講,要逐個地段看看」。他歡迎替代方案,前提是不影響輪候公屋時間,「如果不會影響發展速度,政府是可以說服市民接受,但如北部都會區仍需很多研究,其發展未必如收回高球場快,其他唔關事的人會覺得冇乜所謂,但在等的人唔係咁諗」。
【高球場屋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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