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Shirley的媽媽患上癌症,急需醫藥費治病,但她們家積蓄不多,她正煩惱如何籌藥費,朋友介紹她到海外工作,工資是現時的3倍,她以為自己得到幸運女神眷顧,搭上飛機希望博一個機會。但甫下飛機,陌生人收走了她的護照,原本的中介再也聯絡不上。她被關在不見天日的黑房,每天工作10多個小時,僱主一不高興就暴打她,即使想求助但不懂得說這裏的語言。這可能是現時身處柬埔寨、緬甸的香港人遭遇,也可能是被人口販運到香港的外傭遭遇。
台灣媒體早前揭發東南亞國家人口販運,受害人錯信求職騙局,前往柬埔寨工作,被迫做電子詐騙,不願服從就被電擊、暴打,更有受害人遭性侵,傷痕觸目驚心。香港保安局亦接獲香港人的求助個案,仍有10多人身處柬埔寨、緬甸等地,人身自由受限制。香港人或歸咎是東南亞國家治安差,香港不會發生這些情况。「香港人覺得香港沒有人口販運,香港政府也一直說香港極少出現人口販運,但其實全球化下,工人、勞工移民在香港出出入入,所以香港無可能無人口販運的問題。」本地反人口販運組織STOP項目經理黃筱媛(Michelle)說。美國國務院2022年《人口販運狀况報告》將香港列入第二級監察名單,同級名單國家包括印尼,僅次阿富汗和柬埔寨等國。
我們或以為「賣豬仔」、人口販運一定與做苦工、 奴隸、虐待有關。「人口販運的方式不一定是要有條鎖鏈鎖住你,或者被打、綁架那種肢體暴力,而可能其實是脅迫、威脅。」聯合國《巴勒莫議定書》清楚列明人口販運的定義,當中包括以剝削為目的,未經被運送者的同意下,威脅、欺騙、誘拐被運送者,迫使其賣淫、強迫勞動、奴役或摘除器官等。人口販運也不一定會將受害人移離其國家,Michelle舉例說韓國的「N號房」和香港的「AB號房」也是人口販運,後者即聘請受害人拍攝色情影片,但最後迫使提供性服務,不服從就違約欠下巨債。而STOP多數協助的個案,都是被販運到香港、在香港被剝削的外傭和性工作者。
例如Kasuni(化名),她丈夫患上長期病,Kasuni頓成家中經濟支柱,為了供女兒讀書,和照顧家中老人,透過中介介紹,Kasuni來香港做家傭,但中介要求她先繳交15,000元,也沒簽訂合約。一到香港,中介就收走她的護照,僱主更欺騙她稱,僱主沒有責任提供食物或食物津貼。因為Kasuni第一次到香港打工,不熟悉勞工法例,就聽從中介和僱主的安排。她每天由早上5時工作到夜晚9時,半夜每隔兩小時陪僱主父親上廁所,僱主父親更經常要求Kasuni為他手淫,如果她拒絕就被打,她的頭、頸、背脊和手腳都留下疤痕。
「我們接觸的受害人可能因為在家鄉無賺錢或者實現自己的機會,希望可以得到更好的生活,希望離開家鄉闖一闖,她帶着這個希望來到的時候,販子就會說『我幫你安排機票、簽證,你現在欠我幾多錢,你一定要工作,不可以離開!』」Michelle指Kasuni的經歷很常見,人口販運的受害人因為被販子威脅會傷害其家人,或者要求她還清債務,比正規外傭更難逃脫工作環境。她也接觸過一個性工作者個案,受害人本來應徵到新加坡的酒店工作,但去到新加坡,發現原來要賣淫,她被迫工作還清債務後,販子又挾迫她到香港賣淫:「上一次新加坡的錢妳都未還清,妳要再幫我做多次,不然我就打妳,或者打妳家人!」
組織STOP介入協助受害女傭
深陷人口販運的受害人難以主動求助,直到身體、精神健康都瀕臨崩潰。有外傭做到工傷入院,僱主要解僱她,才找上STOP求助。「最近有一個(事主)就是站在街上哭泣,她應該是出來買餸,然後漫無目的地站在港鐵站哭,剛巧有個會講她的語言的人經過,然後就問發生什麼事。路人其實完全不認識她,但帶了她離開,幫她求助。」接到求助後,如果外傭有人身安全的威脅,或被沒收證件,STOP會幫她報警,安排安全地方暫住。「通常我們的個案走出來的時候都是身無長物,所有東西都在僱主家裏,衫都無,內衣褲都無,要給她錢買這些東西。」之後了解她的情况,幫她追討欠薪、排期上庭、延長簽證,如果受傷就到醫院治療,精神不穩就轉介心理輔導。「譬如有些個案不敢去看醫生,因為她怕僱主會在醫院捉走她。可能別人會覺得怎麼會發生,都不合理,但她是真心相信,來到僱主家,她就被僱主擁有,我們都要慢慢讓她明白,離開了僱主、終止了合約,僱主對於她是沒有任何控制能力。」
STOP倡議訂立法例,將人口販運所有種類列為刑事罪行,保護受害人不受起訴。現時人口販運受害人沒有刑事免責權,若受害人被人販子強迫運毒、做電子詐騙,有機會犯法。沒有人口販運特定條例,如果人口販運受害人想討回公道,亦要循不同條例追究僱主的刑事責任,如人身傷害、性罪行、器官移植等,但由蒐證到成功起訴到上庭亦是難關重重。「Domestic setting好難蒐證,我們好多個案都是警方稱證據不足、不成立,不是這麼多人告得到,告得到的都好嚴重。」Michelle曾接觸一個外傭個案,她需要長時間工作,但吃不夠飽,僱主家人經常「搣」她。「不是說好嚴重的那種打,看不到、驗不到傷,但對於受害人傷害都好大,不止是身體上的傷害,她覺得被侮辱、不被尊重。」
只能循民事索償 過程以年計
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只能循民事追討金錢賠償,但過程也是以年計。「我們有個個案,她其實追了好幾年,她覺得好嬲,她好想僱主道歉,但其實最終僱主不會道歉。你面對的是保險公司,僱主已經不知所終,但她就花了幾年去追討金錢。」受害人最想聽到一句道歉,或一句承諾以後不再做這種事,但勞資審裁處和民事法庭都只能追討金錢索償,不能彰顯公義,不能補償受害人的心靈創傷。「法官會跟你說,我們這裏不處理這些東西,我們只處理你可以拿到多少錢。」即使上到法庭,贏面也只是一半半。「法官通常會逼你和解,但對於受害人,和解是一種妥協,但我們都無辦法地、好現實地跟她說,贏都只是贏錢而已,但現在和解不需要花這麼多時間。」
訴諸法律不一定會勝訴,但受害人要等上幾年,要重提傷痛,要特地請假上庭,最後就算贏,僱主也不用坐牢。「好多個案都drop了,即是事主不再追,這不是單一事件,她會覺得我都move on,我找到其他工,或者我想回家,其實我已經不想再追。」雖然Michelle和同事會覺得不值,很希望可以懲罰加害方。「她move on都是好事,她覺得這樣舒服就讓她去做。有種正義叫轉型正義,她如何由受害人過渡去倖存者,去克服件事,然後重新投入生活,這是我們最近想得最多的問題。」
多數外傭都無法再留在香港從事家務工作,選擇回鄉或從事其他行業,心理陰影揮之不去。「之前有個個案回鄉,回鄉之前她幫我們做手工,她做了一些手工花,我們就說你手工這麼好,不如你嘗試做手工幫機構籌款。」外傭就自己設計了一些耳環,STOP幫她安排市集,「她自己去sell,自己去跟客人溝通,又可以在市集看看其他款式,她是好開心」。回鄉後,她以打官司勝訴的賠償開店賣手工。「不是一回去就happily ever after,還struggle緊,但至少她不需要離家,有另外一種生活方式。」
而造成她們心理創傷,強迫勞役、暴力對待、精神虐待、言語侮辱人口販運受害者的人,香港大有人在,不只發生在柬埔寨和緬甸。「好多時她們都會問,為什麼我會來到這裏,為什麼我要受這些苦,有些都會覺得,為什麼香港係咁㗎?」Michelle說香港沒什麼不同:「香港未爆(人口販運事件)之前是台灣,網上留言就話,香港人沒有desperate,香港人沒這麼蠢,香港人知識水平高啲。香港人為什麼會有這些光環,我真的完全不能理解,都是人而已,你無工做都要搵工,你想出去闖都會闖,其實香港人跟其他人沒什麼分別,所以無話香港人不可以做衰格嘢。」
不忿網民嘲笑苦主
每次有騙案,總會有網上留言嘲笑受害人笨,Michelle為受害人感到不忿。「她們會說:『我好嬲,他不應該這樣對我,我覺得他要受到懲罰,我不想這件事發生在其他人身上。』」所以有受害人不怕程序冗長,堅持要投訴僱主,希望令他不能再招聘傭工,或者自己公開經歷,多次重複傷痛,希望別人不重蹈自己的覆轍。「再看現在的狀况,我看到這些留言,我都戥他們好傷心,他們已經受害,然後將件事講出來,不想其他人受害,但其他人說他們蠢,或者說他們貪心。當每日看着周遭已經失去希望的時候,他們唯一的求助是媒體,而這些留言卻是這樣。」為什麼被譴責的不是犯罪本身?為什麼是坐在安全冷氣房裏的人譴責冒險警告世界的人?
STOP最近忙於處理人口販運受害者求助,Michelle本來休假也特地夜晚回辦公室接受記者訪問。「我發現anger的感覺一直推動我,你嬲,如果你有希望的話,你就有行動的出現,譬如我現在還是這樣,我對住一些事情會好嬲。我覺得嬲的時候,就找方法去做,想想怎樣可以處理這個問題,我唔抵得他們這樣。」Michelle中五到組織中國人權做義工,幫忙輸入個案資料,窺見世界和人性黑暗的一面。「這些黑暗的事一向都會發生,那時我好大震撼,嘩,咁黑暗㗎咩這個世界,慢慢搵吓搵吓,原來還有再黑暗的事。」人口販運、人權剝削永遠都會存在,分別在你願不願意去看見。「不用覺得傷心,你咪處理佢,你不處理問題還是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