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點解變咗去盧旺達?

文章日期:2024年05月05日

【明報專訊】執筆之時,英帝的地方議會及部分地區的警察總長選舉已經進入了點票程序。以英帝的辦事作風及速度,一些競爭激烈的議席例如倫敦市長,很可能要星期六早上才有結果。無論如何,英帝執政保守黨在地方選舉的表現,可謂全敗,連首相辛偉誠都承認落敗。

有內閣大臣在政論節目表示,黨內應該不會出現「倒辛潮」,因為距離大選只有不到半年,現在「倒辛」,換上新首相,未必有機會力挽狂瀾。但是,外界一般認為,保守黨大敗的其中一個原因,來自極右政黨「改革黨」出來「鎅票」。難怪保守黨內有意見認為,應該重新喚回這些被「鎅」走的選民,否則在本年稍後舉行的國會大選,保守黨隨時被改革黨「食」住。在改革黨四處「鎅票」下,保守黨不單輸給工黨,更是敗在同路人手上。

英保守黨大敗 《盧旺達法》挽票源

改革黨的異軍突起,不是無因,而是因為保守黨的管治出現極大問題。在一些右派支持者眼中,辛偉誠不能在經濟發展中走出困局:家庭生活開支飈升,高利率令青年買樓申請按揭相當困難。另外,治安不斷惡化,警察內部又出現腐化,監獄管理不善,以至無法有效處理船民及難民問題等等。當這些選民既不轉投工黨,又不想投白票,就會轉而支持改革黨。所以,如果辛偉誠要喚回右派以至極右的選民,就要投其所好,而剛在上月通過的《盧旺達法》,就是他一條重要的救命草。

《盧旺達法》全名是《盧旺達安全(庇護及移民)法》,大意是在2022年1月1日之後,若有非法入境者循着危險的方法進入英帝,英帝政府有權把他們送往盧旺達。盧旺達政府就在當地進行甄別,若非法入境者符合難民資格,可用難民身分定居盧旺達;若不符資格,還可用其他理由申請在盧旺達居住,或在其他「安全的第三國」尋求庇護。

大家或會奇怪,為何會有「安全」一字放在法案名稱裏呢?這是因為在去年十二月,在英帝最高法院的司法覆核案件之中,最高法院指出將難民、船民及非法入境者送往盧旺達是「不安全」(unsafe)的。由於盧旺達的人權紀錄差勁,加上該國的原有難民甄別制度漏洞百出,若果英帝把這些難民、船民及非法入境者送往盧旺達,這些人士很大機會被遣返原居地。

難民遣送盧旺達

最高法院曾裁「不安全」

針對最高法院的判辭,《盧旺達法》特別寫明,盧旺達是一個「安全」國家,所有「決策者」(decision-maker),包括政府官員以至法官,不能指盧旺達「不安全」。而且,為了確保被送往盧旺達的非法入境人士、難民及船民,無法以「盧旺達為『不安全』國家」作理由,申請司法覆核及有關司法救濟,《盧旺達法》特別提到,部分涉及人身安全的《歐洲人權公約》條文,以至英帝的《人權法》條文將不適用。這個做法會令一些社會團體和非法入境人士,很大機會無法利用《歐洲人權法》及《人權法》的保障人權條文,就《盧旺達法》進行司法覆核以至憲法挑戰等。這些做法,明顯針對最高法院的判辭,處處對着幹,甚至公然利用立法,剝奪有關人士原本享有的人權保障,難怪英帝的人權律師個個譁然。

「此例容國會隨意立法?」

所以,《盧旺達法》在上議院審議之時,遭到上議院議員的強力批評。既然最高法院已經裁定盧旺達是「不安全」的國家,但現在下議院立法指明盧旺達是「安全」的,豈不是指鹿為馬?國會說鹿是「馬」,這隻鹿就是「馬」麼?再者,英帝憲法內有「國會至上」的原則,國會的決定不容司法挑戰,說什麼就是什麼。此例一開,日後國會就可隨意立法,顛倒是非:例如國會可以立法指所有黑色都是白色,所有狗都是貓,甚至更嚴重的,已獲釋的疑犯都能變成「有罪」?

其實《盧旺達法》通過之後,已有人權律師指出,被送往盧旺達的人士只能以個人名義,挑戰被送往盧旺達的行政決定,暫時難以挑戰整條法律的合法性。有人權團體稱,可以用「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的原則(順帶一提,英式憲法制度,個人理解是「國會至上」論,即國會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有司法制度制衡,而非美帝的三權分立模式。這些涉及憲法理論的相關討論,有機會再談),向法院提出有關憲法挑戰(constitutional challenge),即是挑戰《盧旺達法》是否符合英帝的憲法原則等。無論如何,這些司法挑戰往往曠日持久,難以短期內利用司法機關介入以至煞停整個計劃。

押送片段流出 喚支持者信任

以上爭論有相當技術性,一般保守黨選民未必有足夠耐性,討論「權力分立」、「合憲性」、「司法覆核」等議題,而是想看保守黨能否有效執行這個政策。所以,法案早前通過後,政府馬不停蹄追蹤有關非法入境者,網上又有官方發布的片段,清晰看見執法人員押送非法入境者上車。首相辛偉誠提過,希望最快七月可以把這批非法入境者送去盧旺達。當然,有極右支持者又云,七月已經太遲,應該愈快愈好。

此法究竟能否有效阻截船民,還是未知之數。據愛爾蘭政府說,最近有不少難民由北愛爾蘭走到當地,尋求政治庇護,懷疑這些難民不想被送往盧旺達。愛爾蘭政府要求英帝政府接收這批人士,英帝官員斷然拒絕,可見《盧旺達法》達到一定的效果。假如辛偉誠能在七月成功把第一批非法入境者、難民及船民送往盧旺達,相信能喚回部分支持者的信任,挽救江河日下的選情。

文˙王慧麟

編輯•周淑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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