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醫學界很愛用縮寫。醫生平常處方藥物時經常跟病人說「這隻藥有需要時服」,同事間就會說那是一種「PRN藥」。在看門診時,不少病人都會有「開多一星期藥啦!」、「上次你數少了兩星期藥!」之類的要求或投訴,我每一次都只可以無奈回應「數藥、派藥的不是醫生呀」。
首先,醫管局的電腦系統運作如下。醫生訂的覆診期一般以「星期」為單位,每一個月就算四個星期,所以「半年後見」等於26星期後覆診。我們在預約系統輸入26星期,電腦便會印出26星期後的覆診紙,並且彈出藥物處方系統。醫生揀選需要處方的藥物後,系統會自動預設所有藥物都開至下一次覆診期的前一天,也就是剛剛好要覆診的那一天就沒有藥吃。印出藥單,病人便拿着那張藥單到藥房,由藥劑部同事數藥、派藥。
「開多一星期」,我們要手動將所有本來預設了26星期的藥物改寫27星期。看似簡單的舉手之勞,但在藥物紀錄上,藥物日子便會和覆診日子不脗合。病人健康精壯不用入院、得一兩個門診覆診的話還好,但內科病人經常入院,也經常有很多覆診。入院後、覆診後,藥物加加減減,又要叫專科甲的醫生開多一點專科乙的藥,今次寫一個日子、下次寫另一個日子,藥物紀錄上便可以亂七八糟,一隻藥被處方了兩次、改動了三次,最後便會出現了好幾個不同的日期,一塌糊塗。PRN藥的話,情况更甚。要是處方時寫PRN,後面會讓醫生選擇開100%、75%、50%、25%的藥。假設是26星期PRN,75%就是給19.5個星期的分量、50%就是給13星期的分量,但真正落手數藥的,依然是藥劑部的同事。
「開多藥」有漏洞 惹轉售風波
一般在門診、病房的病人,特別是老人家,最愛叫我們開「平安藥」,剛剛早兩個月才發過一次的藥又說不夠了,要多一點。在醫院工作的我們總不能每個病人也作家訪,你說藥物用完了、遺失了、跌碎了、派漏了,我們也只可以信、也只可以再開,但這個漏洞能導致很多問題,其中一件事便剛剛上了新聞,說有人將醫管局的藥物轉售圖利。
有聽過醫院傳聞,長期住院的院霸已經在病房待了好幾年,堅持不出院,也堅持每天要用PRN藥。PRN藥每天也不能少、也不能舊,天天也要給一支全新的藥膏,天天也說昨天的已經用完,每天探病時間過後,新的藥物都會無影無蹤。我自己沒有見過院霸,但因為PRN藥而引發的爭拗卻是每星期都目擊不少。專科門診配藥收費,只計覆診時間長短,不限數量。在街上賣幾十塊錢一支的藥膏,醫管局15大元便可以得到,見過有病人甚至要求每半年要發他三四十支藥膏。藥劑師和醫生跟他理論嗎?他便投訴。找醫委會、找醫院相關部門,說我們失德、說平常也是這樣開的藥膏。不幸的是,這絕不是孤例。
今次在網上轉售的只是一樽人畜無害的大便藥乳果糖,但會不會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