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人開心不開心都投射在流行文化中。」學者吳俊雄曾經這樣說。
今年的叱咤頒獎禮上,姜濤再奪「我最喜愛男歌手」及「我最喜愛歌曲」大獎。獎座在手,他卻顯得鬱鬱不歡,更講了一句「希望而家打緊字想鬧我嘅人,口下留情」。事後,很多人繼續痛罵姜濤(也連帶嘲諷其他得獎的新晉歌手),也有人為姜濤抱不平,並擔心他的精神健康。
如果流行文化從來都反映香港人的情感,姜濤的戰戰兢兢、罵者的凶狠惡言與維護者的於心不忍,背後是怎樣的集體情緒?這也許可以從懷舊談起。
早在20年前,懷舊情緒已在香港演藝界浮現。當時,一個個在八九十年代走紅的歌手紛紛開演唱會而大受歡迎;這些個唱不必創新,首首金曲已贏盡掌聲,表表者是一再添食的「左麟右李」。同時,《金雞》、《打擂台》及《歲月神偷》等懷舊電影陸續推出而受歡迎。電視台則樂此不疲製作以「流行經典」為名的歌唱節目;無論是劇集或電影都愛用舊歌,有時找年輕歌手翻唱,這個模式到今天仍然無限loop。
與懷舊風並行的,是愈來愈多聲音批評新一代歌手。今日,對一眾新星的不屑甚至痛恨,都可追溯至千禧後興起的懷舊情緒。萬能Key是:只要搬出張國榮梅艷芳羅文等已故巨星,任何年輕歌手都會被比下去的,萬試萬靈。社交媒體盛行之後,這種聲音更愈來愈強、無日無之。
文化症狀:懷念過去的好
十多年前,跟台灣朋友講起這種情况,我問他們台灣人有沒有這麼懷舊?他們說,當然仍有大把人喜歡聽舊歌,但似乎不成大風潮,也少見刻意用上一代歌手來貶低新晉歌手的情况——「例如喜歡蔡琴的人不會用她來攻擊蔡依林,沒什麼好比較的。」一位朋友這樣說。
這令我恍然大悟:作為一種文化症狀,懷舊在香港是更為強烈的。要談論香港過去廿多年來的集體情緒,懷舊是關鍵字之一。
人在什麼時候會懷舊?當一個人的感情不順,可能突然懷念舊情人;當一個大學生的生活不如意,也很可能突然懷念起中學時代。懷舊,從來不止是對以往的依戀,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對當下的不滿。
懷舊(Nostalgia)的希臘字源是「回家」(notos)加上「痛苦」(algos),指的是一種回不了家的痛苦。最早的相關研究見於17世紀的歐洲,從醫學上探討離鄉別井的瑞士僱傭兵的鄉愁。到了20世紀,心理學發現一些為鄉愁所苦的人一旦回到家鄉仍是失望,因為他們懷念的其實不是一個地方,而是一段時間,那是回不去的。
自此,懷舊從地域問題變成時間問題。學者開始意識到,懷舊建立在對現况的不滿情緒上,它常常扭曲了過去,把過去想像成簡單的、美好的、和諧的,以對比那複雜的、醜陋的、不和諧的現在。最終效果,就是把過去塑造成跟現在不一樣,然後貶抑後者。
香港人的懷舊情緒背後,就是對社會現况不滿、對前景迷惘。而流行文化是最具代表性的港式文化,歌影作品更有極大的情感力量:那些我們朗朗上口的歌與倒背如流的電影,勾起的都不止是熟悉感,還有千言萬語講不盡的情感。
懷舊:選擇性的記憶
於是,在某種社會氣氛下,當年的流行文化成了香港人精神上的「原鄉」;香港人失卻對當下本土文化的自信,甚至會自我貶抑。這種情緒複雜而難以排解,但發泄在新星身上就簡單得多。
當然,昔日巨星實力強勁,如今新星難以媲美,部分新星的現場演出又真的令人搖頭。但在黃金時代,也不是只有哥哥、梅姐、學友、羅記、憶蓮這些強者;平心而論,周慧敏、黎明、鄭伊健及張智霖等,以及什麼寶麗金小花,還有再上一輩的汪明荃等,都難以稱為實力歌手。又例如陳慧嫻,當年的確聲音嘹亮,也有幾首金曲,但她既無舞台魅力,音樂風格亦乏善可陳,跟巨星有一段距離。在當年電影圈,則有一個個充當花瓶的女星。
但懷舊永遠是選擇性記憶。當年靠樣吃飯的偶像,那些因為市道好、不愁演出機會但欠實力的藝人,其實可列出長長的名單,但今天大家不會記得,或者刻意不去想起。懷舊論述往往自相矛盾,例如常有人說「唱得嘅香港歌手都死晒啦」,張學友聽了會有何感想?又有人說「千禧之後香港再無唱得之人」,陳奕迅又有多尷尬?
美好記憶已愈來愈遙遠,而近在眼前的,是網民不必聽過他的歌、不必看過他的演出,都可以判他死罪的年輕藝人。不少人不會知、不想知MIRROR有個阿Jer好唱得,有個Ian創作不斷,他們不會在乎鍾雪瑩在台灣擊敗張艾嘉吳君如等老將奪得影后,不曾聽聞游學修差點當上金馬影帝。
除了MIRROR,還有不少年輕歌手被波及,陳蕾、Serrini以至林家謙等創作歌手都偶爾成箭靶,這說明不是有沒有實力的問題,那是——殺無赦,年輕有罪。
鏡嬸:莫須有的污名
在爭拗聲中,有個很有趣的年齡與性別元素。一般來說,鄙視新星的多是中年以上的人,但鏡粉中亦有不少上了年紀的女性。年輕時可能迷過陳百強或黎明的她們,本可說明喜愛昔日巨星及追捧新星並非敵對的事,在世代之爭中做中間人。但奈何她們一早被貼上「鏡嬸」的負面標籤(這是莫須有而帶性別意識的罪名,因為中年女性追星是平常事,很多韓國男星都有大量媽媽粉,她們推動經濟大有功勞),社會始終沒有好好聆聽她們的聲音。
投射在MIRROR與其他新星身上的,是社會對年輕人的不同態度。有人很支持很愛惜他們,埋藏的情緒是:他們令人看到香港的希望;有人彷彿想把他們置於死地,暗地裏是對新一代的否定與鄙視。年輕歌手承受的一切,是當下香港年輕人境况的某種縮影。
吳俊雄那句關於流行文化與香港人情緒的話,道破了MIRROR現象的複雜性。我們看到的、感受的、談論的MIRROR,從來都不止是十二鏡仔——雖然我們大多數時候並沒察覺到這一點。
當然,我想大力呼籲社會對他們公平一點,認識陳卓賢這位愈來愈成熟的創作歌手,了解柳應廷在音樂風格及內容上的突破,看看呂爵安及江生的演戲潛質,聽聽姜濤的《鏡中鏡》、《作品的說話》及《濤》等其實很出色的作品。此外,MC、Serrini、湯令山、陳蕾、岑寧兒,值得關注的名字太多了。他們仍有進步空間,但絕非一無可取。
然而,我又非常了解流行文化從來脫離不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脈絡;什麼人紅,什麼人不紅,什麼作品受歡迎,本來就有很多跟藝人才能與作品品質無關的因素——包括社會的大局面,與人心的最微小處。
香港:步向「殺子文化」?
孫隆基及張宏杰等學者曾討論華人社會中的「殺子文化」。所謂「殺子」,不是真的把他殺死,而是在「君臣父子」的儒家倫理中,父親是永遠的權威,下一代要永遠服從,兒子不可超越父親。 跟這種文化對比的則是西方的「弒父文化」。除了伊底帕斯殺父的神話之外,古希臘社會已有法律賦予成年人獨立地位,兒子可擺脫父親控制。他不是要殺父,而是要成為自己人生的主人。
一個年輕的社會,會很支持新一代登上舞台。過去20年,韓國人就是用無窮精力與資源追捧新星,結果他們從學日本到走向世界,威震西方。那些新星已經遠遠超越昔日韓星,韓國人對此非常驕傲。
香港曾經也是這樣的。當年梅艷芳剛走紅,形象前衛又唱禁歌,惹來不少非議,但社會上有很多上一輩的人欣賞她喜歡她。很快地,社會已公認她的聲色藝綜合能力超越她的前輩(如關菊英、甄妮、張德蘭及汪明荃等)。當年香港社會很樂見一個廿幾歲的後生女創出一個新時代,前無古人(一定又有人說現在新星根本不能跟梅姐相提並論,但如果她一開始就被社會打沉罵沉,又如何有機會成為巨星?)。
在八九十年代,有深具實力的巨星,也有資質平平的人走紅;當時也不乏中年以上的人覺得關正傑葉麗儀比哥哥梅姐好聽。但是,社會上「新不如舊」的聲音是不成氣候的。然後,梅姐自己才剛走紅就開始收徒(草蜢及許志安等);一個才廿多歲的師父,提拔更年輕的人。當時,整個香港都很年輕。
然而,從某個時候開始,香港人對新星愈來愈狠,對偶像如是,對創作歌手及影壇新星也如是;當新星受肯定(例如Jer提名金像獎,鍾雪瑩成金馬影后,江熚生在韓國得獎),很多人也不屑一顧,甚或加一兩句冷嘲熱諷。
香港過去廿年滄海桑田,當中巨變,除了政經大局,也包括人心與文化的變。香港會不會是由勇於創新、樂見新一代成功的「弒父文化」,變成剷除新人而後快的「殺子文化」?喜不喜歡姜濤或Ian或陳蕾純粹是個人選擇,真的無關宏旨,重要的是:我們在塑造怎樣的香港文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