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5月,勞工及福利局批評社工註冊局「五宗罪」,其後火速提出改組修例,將註冊局民選成員比例由主導變弱勢。在這天之前,社工註冊局較少出現在公眾視野,究竟發生什麼事引來當局「窮追猛打」?記者訪問歷屆多名註冊局民選成員,以及關注局內發展的社工,由社工註冊局1998年成立開始,分析多年來的發展,並逐步拆解註冊局如何走入政治風眼之中。
社工註冊局改組至今已逾半年,新註冊局治下不時出現爭議。本文內容出自筆者剛於去年底完成的畢業論文研究項目,今天點開社工註冊局網站,歷屆的電子通訊與會議紀錄已被下架,改為只存放過去12個月的資料。
去年5月政府提出社工註冊局改組大增委任成員,引起業界一連串反彈。探討改組爭議以前,先要問一個問題,註冊局是怎麼出現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於1997年通過,翌年成立社工註冊局。前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當年是主力推手,一手一腳起草法例的第一份1984年草稿,並見證政府對註冊制度態度的轉變,他表示推動註冊初衷是保障服務使用者。
註冊制度推行前的社福界
在1970年代開始,香港社工曾經活躍於社會行動,為居民爭取權益,多少對政府管治構成壓力。意外的是,社工註冊制度最初並非由港英政府提出,而是由業界主導。對回歸後情况的不確定性所帶來的憂慮、代議政制的出現等種種時代因素,都有份催生出註冊制度。
註冊制度推行前,香港社福界是什麼模樣的?社工在街頭抗爭的影子,曾經十分常見,最為人熟知有1970年代末的艇戶事件,有社工協助油麻地艇戶爭取上樓,被控違反《公安條例》。1970年代開始的25年間,社區組織協會組織了逾千次社會行動。1978年,殖民地政府開展人稱CD計劃的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Neighbourhood Level Community Development Project),在社會福利服務、設施匱乏的貧困和過渡性社區設立社工隊,這些社工除了提供服務,亦會組織居民抗爭。
1990年代社工的社會行動變得更為激進,當時政府推行清拆天台屋行動,1994年荃灣天台屋居民帶同空石油氣罐堵路,抗議未獲原區安置,有社工和居民被捕。1995年旺角金輪天台屋也有居民抗議,露宿抗爭,同樣有社工介入,終釀成警民衝突。政府在其後幾年,大幅削減或終止CD計劃。
退休社工莫慶聯:
推註冊有專業及回歸考慮
在1980年代入行的退休社工莫慶聯眼中,激進社會行動是社工註冊制度推行的其中一個原因,他說當時「踰越和理非」的行動在業界出現爭議,有聲音認為要建立註冊制度,將激進社工區分出來,「這麼激進的行動,那些人不是社工來的」。不過莫慶聯強調,社工組織的社會行動落幕,最重要原因是政府不再撥款予CD計劃。
莫慶聯分析,社工行業本身亦想走向專業化。他解釋在1970年代,社工發展慢慢起家,已建立系統認證社工課程,在1980年代社工專業訓練則已經成形,惟沒有註冊制度,任何人自稱社工也不會受規管,故行業希望註冊制度能清晰界定受過訓練的社工。
演員劉松仁主演的電視劇《北斗星》講述香港第一代社工工作,建立了社會工作者為北斗星、引領迷途者的經典形象。社工深入民心的正面形象在選舉中也十分吃香,莫慶聯指出,1980年代出現代議政制,其時政黨並不普及,民主黨前身港同盟、民建聯等都未出現,選民欠缺投票方向,那時有很多未受過社工訓練的人自稱社工,以此頭銜吸引選民。莫慶聯稱社工界有感做法不妥,也是走向註冊的原因之一。
至於註冊制度出現的近因,莫慶聯指是業界對回歸中國的恐懼。莫慶聯稱香港社工比內地社工發展成熟,業界自然會擔心回歸後內地社工來港執業。他說很多人質疑香港是否50年不變,最好的做法是先建立自己的註冊制度,在回歸前做好社工利益的保障。
註冊推手羅致光:
規範可獲服務使用者信任
「推動社工註冊係搵石頭揼自己隻腳」,註冊制度的重要推手、前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如此形容。羅致光讀社工碩士時閱讀文獻,對社工註冊有了認識,產生推動的念頭。在他眼中,社工服務很多弱勢群體,唯有透過註冊去規範行業,社工才能獲服務使用者信任,達成工作使命。
羅致光憶述1982年社會工作人員協會(社協)最早開始推動社工註冊工作,他自己在1984年加入相關工作小組,當時他正於香港大學任教社會工作系。他同時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和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的委員和理事,指參考其他國家經驗,註冊制度兩個阻力在僱主和工會,工會顧慮註冊要求的紀律規範,令社工有可能被解僱,僱主亦擔憂掌控權被註冊制度奪走,於是羅提議這三大組織成立聯合工作小組推動註冊。
1984年,羅致光參考外國註冊條例起草法例藍本,在聯合小組討論。去到1988年,從外國讀書回來的他發現小組完全沒有進展,得悉原因是《工作守則》草擬工作緩慢,當時仍只有社協「十誡咁上下」的簡單版本,他遂參考國際和英美的社工守則,草擬香港《工作守則》初稿,進行諮詢工作。
曾推自願註冊 立法遇困難
1991年,業界設立香港社會福利專業人員註冊局(社專局),實施自願性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羅致光表示此前曾設立臨時註冊局,首先要解決誰有權負責註冊社工的問題,於是臨時註冊局決定註冊他為全港第一名「001」號社工,羅致光其後成為註冊主任,負責註冊其他社工。
醞釀近10年的註冊制度開始成形,第二步就是立法,過程卻不順遂。羅致光憶述1989年開始與政府溝通訂立註冊條例,時任社署署長黃錢其濂態度正面,着他們呈交文件,聲稱會支持他們。不過,羅致光指黃晉升為衛生福利司後,就「遲遲都不肯見我們」。
無奈之下社專局打算循私人草案方式立法,透過時任立法局社會福利界代表兼社聯總幹事許賢發呈交。沒想到私人草案幾近準備就緒時,事情突然出現轉機,政府接續了立法工作。羅致光清楚記得有一天與港同盟黨友在立法局開會後,時任社會福利署副署長在外面等候他,說:「CK,我們想過了,私人草案可能都不是很好,不如公共法案啦。」羅致光笑言當時聽到後,嘴裏說要回去商討,心底裏其實「𦧲飯應」,因為他們當時其實未籌得私人草案所需的10多萬元列印費用,而且公共法案更有認受性。
羅致光稱政府態度的大轉變,源於回歸臨近,政府對內地恢復行使主權感不信任。他指港英政府顧慮一個由英國主導的專業認許制度,回歸後出現真空狀態,面對內地不同的制度會出現不確定性,所以認為要將認證社工的制度本土化。在同一時間,羅致光知道政府因同樣理由,正制訂醫生註冊制度法例,想兩個專業同屬衛生福利司管轄,所以透過本地立法的取態一致。
對於社工註冊滲入回歸考量,羅致光表示政府沒有明言,社會基本上沒有公開討論,他自己亦沒有公開講。最終,在回歸前一個月,社工註冊條例正式刊憲。
有憂削社區工作空間反對
然而註冊是否主流民意?莫慶聯表示第一批反對者為社區工作者,其中任職麥理浩夫人中心社會工作助理的張文慧拒絕註冊,並被終止工作,她認為註冊削弱社區工作的自由空間,箝制社會行動。後來張文慧司法覆核,質疑註冊條款合憲性敗訴,莫慶聯表示此後沒有人能再質疑註冊制度。翻查資料,張文慧其後活躍於關注基層權益,社工註冊局曾在通訊中指出,有傳媒以社工稱呼張有誤,澄清對方從未註冊。
莫慶聯指第二批反對者是政府公務員工會華員會,工會主席認為公務員已經要遵從很多守則,不需要再有社工條例規管。至於業界,莫慶聯表示認為對此「沒什麼感覺」,反而比較關心每個月要交註冊費用。
羅致光表示自願註冊制度推行時,自己親筆簽了逾4000封信,寄送到不同單位,希望爭取社工參與註冊,而最終剛好有4000多名社工願意參與自願註冊,羅致光估計當時只有不足6000個執業社工,形容參與自願註冊者「比例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