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宗幼兒被虐致死的新聞轟動全城,令原本打算今年結婚的詠芝備受壓力。詠芝的男友明輝是離婚人士,4年前跟前妻分開,並獲得當時6歲兒子浩然的撫養權。明輝和詠芝拍拖兩年,打算今年底結婚,本來浩然一直由嫲嫲照顧,但由於老人家無法教孩子做功課及溫習,因此,明輝打算婚後接回浩然同住,並交由詠芝負責照顧和教養。 雖然詠芝很愛明輝,但是,對於婚後要擔任繼母的角色,顯得有些憂慮,加上這宗父親與繼母虐女致死的新聞,令詠芝的家人反對這段婚姻,覺得社會對繼母的負面觀感對她不公平,希望詠芝可以嫁給初婚並沒有子女的男士。
詠芝不知應該怎樣做,一方面她喜歡浩然,大家的關係也不錯,但另一方面,她亦擔心自己沒有照顧小孩的經驗。事實上,詠芝的憂慮是很多初婚女士與再婚男士結婚會面對的挑戰,她們擔心婚後便要擔任母親的角色,恐怕應付不來。但其實,詠芝毋須給自己過大的壓力,只要繼續與浩然保持良好的關係,於管教事情上,事先與明輝有好的協調和溝通,互相分工,相信假以時日,她是可應付得到的。
管教孩子要分工 建立關係勿急進
一般而言,由原生父母負責管束及懲罰孩子比較有效,因為小朋友會覺得,繼母與他非親非故,無權管他,因此,建議詠芝先擔當同行及陪伴者的角色會比較好,先與浩然建立如朋友般的關係,主動關懷,做好照顧者的角色;至於嚴謹的管教工作,則盡量交由爸爸承擔,尤其是當浩然在學校有違規行為時,最好由爸爸處理,詠芝可以多做聆聽及勸導的工夫,減低浩然的抗拒感,這樣才能慢慢建立親子關係。
根據外國的研究顯示,再婚家庭需要3至9年時間過渡,一般而言,繼父/母相對再婚配偶的原生子女關係較疏離,不要期望自己能完全取替原生父母,因此,繼父母的親子關係不宜太過急進,否則容易有反效果,令子女抽離。小朋友很多時是非常單純及直接的,誰人真心待他好,他會感受到的。
浩然最初可能會不接受這個新媽媽,覺得她只是爸爸的愛人,與他無關,加上自己的媽媽仍在世,卻要叫另一人做媽媽,令他非常為難,怕傷了原生媽媽的心。因此,最好婚後仍容許浩然以「阿姨」稱呼,這樣,可減低孩子的抗拒感,加上詠芝持續的關心及照顧,人心肉做,相信他會慢慢地接受這個新媽媽。再婚家庭成員必須用愛心及耐性來共同經歷,不能操之過急,才能創造屬於你們的快樂回憶。
文:傅丹梅(註冊社工、輔導員)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34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