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維特:「我只係想教你」

文章日期:2024年09月17日

【明報專訊】非常偶然地,我在電腦資料夾看見一則寫於2018年10月的日記,當中記下了我與當時8歲大仔之間一次很有張力的互動——

「仔吃完早餐,快夠時間出門,但只顧着看叮噹(多啦A夢)漫畫,我提他放餐具、水、鎖匙入書包。

仔大發䒐䒏,發住晦氣聲,行去取相應物品。我忘了讚他有合作。

雖然他行為上合作(執書包),但過程中向我發的脾氣,令我好似無端端被人打咗一嘢,好唔舒服。我決定要讓他知道我難受的感覺(他向來弱於同理別人感受),要用解決情緒三部曲ACT中的acknowledge(確認孩子感受),然後communicate the limits(告訴孩子現實的限制)。

我(柔聲表達A):我好明白,你頭先好想睇叮噹(多啦A夢)。要你執嘢唔睇住,你好唔開心,有啲嬲我。你唔開心是正常的、可以的。嬲我也可以,我可以接受。

我(帶點委屈地柔聲表達C):但我亦好想你明白,你對住我發脾氣,我內心好難受。雖然你唔係打我,但你的脾氣就好似打咗我一樣。我好想你明白我感覺。

仔:知道。

我(語氣非常委屈,內心亦好委屈):我只係為咗你好而提醒你執嘢,用好溫和態度提你,我又無鬧你,我覺得自己做得好正常,我又無做錯,點解要受你氣呢?我好難受。

仔(眼紅,半哽咽地講):我對唔住囉。(然後氣冲冲地拿起書包,急步離廳,出去著鞋。)

我叫住佢:唔好行住,我唔可以畀你咁樣喊住走。如果你咁樣喊住走,你就好似好慘,好可憐,係個受害者,好似被我鬧一樣。但我完全唔係要鬧你,鬧人唔係咁㗎。

我:鬧人係好大聲,但我頭先一直都係好溫柔,用平等的方式同你講。我完全明白你唔高興,我只係真心想你知道我感覺,我只係想教你。

我:如果你真心覺得對唔住,係唔會自己喊住走㗎。喊住走,就即係只覺得自己慘。對自己負責任的人,如果覺得對唔住,係會諗自己下次唔再做呢件事。」

由受害者變成「逼迫者」

日記來到這裏就沒有了,我也完全忘記了後來如何。如今以「遙遠局外人」心態回望,我卻終於看到局中的自己沒能看見的部分。

首先,我看到自己很努力,有意識地運用親職技巧與孩子溝通,肯定他的感受,也教他設身處地想別人感受,更會檢討自己「忘了讚他合作」。

同時,我也看到自己「委屈感」太強了,那不是適合教導阿仔的狀態。開初只帶少少委屈時,還算是平靜地表達真情,當時阿仔答「知道」,可見他是收到信息的;這時適合見好就收,例如以一句「你能夠明白,媽媽好安慰」作結。

可是,我卻委屈感暴走,不自覺掉進了「受害者」狀態。我叫阿仔不要做受害者,現實卻是我自己陷入「內心非常委屈」的狀態,不肯罷休。儘管沒有大聲責罵,其實我是以受害者姿態譴責他,施以情緒逼迫,甚至當他「喊住想走」,我仍不准他離開,還振振有詞地宣稱自己合理。那一刻,我由受害者變成了「逼迫者」的狀態……

當年記了下來,也許是因為自己難以消化這件事?今天的我,比6年前又成熟了一點,可以較客觀地抽身回望。我意識到自己對孩子的情緒逼迫,未必只此一次。而即使我現在似已成熟了一點,也可能會犯錯而不自知。不過,我無意否定自己,也不會為此墮入無意義的內疚,而是諒解自己的有限。我選擇感恩,感恩一路走來的每點累積,也感恩我為自己留下了寶貴的提醒,讓我更清醒地走親職之路。

文:葉杏麗

作者簡介:思想與感情澎湃的兩子之母。明白要令身邊人幸福,得先讓自己幸福。盼能活出愛中無枷鎖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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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PaMa 教得樂 第5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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