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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有教.處理「攻擊」:只投訴行為、不攻擊性格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03日

【明報專訊】正所謂「相見好,同住難」。兩個人結婚後一起居住,總有「看不慣」對方的時候。怎樣表達自己的不滿才更有效呢?試比較以下兩種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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