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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陳志雲貪污罪成】官指本案獨特 判監或服務令都與案情不成比例 (17:25)

文章日期:2015年12月18日

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期間串謀其時任經理人叢培崑貪污,原審法官潘兆童按上訴庭指示,宣判二人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成,判陳罰款8.4萬元。潘官認為,本案屬例外,不一定要判處監禁,任何限制陳志雲自由的判刑,包括社會服務令均不適合,與案情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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