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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訟費後再買樓?】陳志雲感激王喜為自己默默付出 (15:05)

文章日期:2017年05月19日

【今日直擊】陳志雲任職無綫電視期間被指「秘撈」取酬演出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他與前經理人叢培崑被裁定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的案件,早前獲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值,撤銷定罪。終院今日頒下判辭,下令控方須支付兩人的訟費。遭案件纏擾7年終獲勝訴,陳志雲今日接受有線《娛樂巴巴閉》節目訪問時坦言心理負擔輕了不少,他不清楚實際訟費有多少,相信最多只能取回6、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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