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漢文(Edmond)今日涉嫌醉駕被捕,過往不少藝人就曾因醉駕被判刑,當中包括梁家輝、楊明、湯盈盈、謝天華、崔建邦、劉子千、蔡一傑、李治廷、周家蔚、盧頒之及羅鈞滿等,分別被判罰款、停牌、參與駕駛改進課程、社會服務令及留有案底等。其實政府方面已大力打撃醉駕事件,因過往意外中涉及人命傷亡,事實已擺在大家面前,所有駕駛者不應該再犯,做出令人後悔事情。
藝人醉駕後判刑:
2005年:梁家輝罰款10,000元及停牌3年
2005年:楊明罰款7,000元及停牌1年
2008年:謝天華判監6星期,緩刑1年,罰款9,500元及停牌1年半
2009年:湯盈盈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00元及停牌1年
2010年:崔建邦罰款6,000元及停牌9個月
2010年:劉子千被判社會服務令150小時,罰款8,000元及停牌2年
2011年:蔡一傑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000元及停牌2年
2011年:李治廷罰款6,000元、停牌半年及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2011年:周家蔚罰款4,000元、停牌半年及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2015年:盧頌之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罰款3,000元、停牌1年及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2016年:羅鈞滿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停牌2年及接受駕駛改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