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通過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周六(5日)凌晨零時起生效,規例禁止以下三個情況下蒙面,包括:在《公安條例》規管的遊行集會、在未經批准集結、在非法集結或暴動中蒙面;一經定罪,最高可囚1年及罰款2.5萬元,但以下情況下容許蒙面,包括:因從事專業或受僱工作、宗教理由及健康或醫學理由。
今日蘇施黃就在社交平台上載多張2016年「哈囉喂」的照片,當時她畫了大花面,面上塗了綠色顏料,並繪畫了一個人樣,再配上粉紅色爆炸頭假髮,完全認不出是她,蘇施黃還留言「2016年的哈囉喂 此情可待」,未知是否意有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