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7年參選港姐的張韋怡,落選後加入無綫任藝員,早前遭「事實婚姻丈夫」Michael Poon的妹妹潘碧玉,在社交平台撰長文開名狂數她,張韋怡昨天(3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潘碧玉誹謗,更在入稟狀指的不實及誹謗言論,令她於今年7月29日小產,並搬離免費的現居,花費每月5.6萬元租用尖沙嘴K11的服務式住宅,以及因惡意誹謗導致她精神焦慮,她到精神科醫生看診,診金達3820元。
原告人張韋怡(Gogo),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被告潘碧玉再發表針對原告的誹謗及不實言論,另原告因今次誹謗令她聲譽受損,要求對方作出賠償,以及要求被告作出書面道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