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長青(麥包)的太太林孜於6年前疑墮炒賣iPhone騙局,引發錢債糾紛官司訴訟,期間麥包被人追數,他入稟要求法院禁止對方作滋擾行為,以及賠償損失,高院今天頒下判辭,認為麥包欠缺直接證據,裁定他敗訴,下令雙方各自向對方支付訟費。被告黃美芳另向麥包提出反申索,要求他還款逾百萬元,惟同樣遭法庭拒絕。
對於被判敗訴,麥包回應傳媒時表示,感謝大家關心,又指事情總算告一段落,人也覺得輕鬆,他說:「上次上完庭得到對方在庭上承認我不是騙徒時,我已當事情完結了。
其實這次訴訟是因有人說我是騙徒,欠她118萬元,先有律師行致電太太替黃女士追數,太太已向對方律師行解釋,根本不認識對方,亦沒有欠對方錢,及後亦交由我方律師行,作了書面回覆。
但之後太太收到自稱替黃女士收數的人,打電話追數、要脅和恐嚇,再有人到TVB追債及到我代言的商舖搞事而起。我們已嘗試報警,但因證據不足只能交由律師處理,亦基於當時有其他代言產品在身,和剛好是《羅生門》話劇演出之時,為免有所影響,同律師商量後決定申請禁制令,但禁制令後仍收到恐嚇電話,所以決定提出訴訟,要求停止騷擾和賠償。
後來直至真正騙徒被定罪,對方才找人打電話給我們,要求庭外和解,但不作任何賠償,當無事發生,我為求還自己清白,唯有繼續訴訟下去。
時至今日已幾年過去,在庭上黃女士亦親口承認我不是騙徒,亦已清楚知道我也是受害人,說那騙案與我無關,叫做還我清白了。
今日『法官今(28日)頒下判詞裁定麥長青敗訴,同時亦駁回被告要求麥賠償118萬港元的反申索。』亦證明我沒有欠人錢,再次還我清白。
整件事擾攘了幾年,真的身心疲累,亦多方面受到影響,自己亦等同賠上了多年工作努力。訴訟其實主要為取回清白,和請某些人不要再作出騷擾。訴訟目的已達,只是金錢和其他都犧牲不少。
但不吐不快的是,既然黃女士都承認我不是騙徒,法庭亦證明我沒有欠人錢,但為何我敗訴?這就是法律,法律是講證據,是誰叫誰去恐嚇、收數、追數、搗亂?而所有收數、追數、搗亂…我都沒親眼見,親耳聽,也沒有證據證明是誰所做…一切疑點歸於被告的前提下…做壞事的人只要懂走位,行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就可免法律的制裁繼續犯法。
今次(希望是唯一的一次),非常感謝我的兩位律師一直以來的支持和幫助,令我在整個訴訟中安心不少。亦謝謝所有關心和相信、支持我的朋友,我兩夫妻只會展望將來,過好每一天。放心!長青不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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