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批准陳慧琳姑奶一個月內入屋搬走個人物品 (12:30)

文章日期:2020年10月16日

藝人陳慧琳的奶奶沈靜,上周五(9日)入稟高院,禁制親女劉建芝進入其司徒拔道的寓所一案,今(16日)於高等法院提訊,法庭批准延長臨時禁制令至另行通知,並按原告申請,下令被告在今日起的一個月內,搬走被告的屋內個人物品。

原告為陳慧琳奶奶沈靜,被告為沈靜的女兒劉建芝。劉建芝今沒有出庭應訊,亦沒有派出律師代表。據原告一方的律師庭上指出,原告於上周五入稟時,已獲批出臨時禁制令,禁制令中批准被告,可於七日內返回涉案單位取回其個人物品,今日為屆滿期,但收到被告的通知要改期,故申請向法官修改禁制令狀的其中一項條款,批准被告在今日起的一個月內,須聯絡原告一方的律師,以安排搬走屋內個人物品,並獲得法官批准。

據入稟狀,原告一直與丈夫劉基惠在司徒拔道寓所同住,兩人聘有3名家傭。至2017年8月,被告遷入與父母同住,惟原告指被告此後至今一直恐嚇、威脅及騷擾,今年10月2日更遭被告襲擊。

原告入稟法院,尋求禁制令禁止被告繼續騷擾,甚至接觸原告、其丈夫及3名家傭,同時禁止被告進入司徒拔道住宅,以及禁足住宅50米範圍內。

【案件編號:HCA 17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