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林柏宏與謝欣穎主演、廖明毅執導的台灣片《怪胎》,在今屆金馬獎獲6項提名,備受注目。日前馬來西亞一間電影公司稱《怪胎》侵權,涉抄襲該公司旗下獲獎無數的電影《寵我》,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怪胎》在本港上映。而高先電影有限公司昨天發出聲明,回應有關侵權及禁止上映一事。
聲明指《怪胎》描述一對患有嚴重神經性強迫症的男女的奇幻愛情故事,由台灣牽猴子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製作、滿滿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品及導演廖明毅獨立構思及完成此片。《怪胎》及《寵我》在題材及劇情方面均存在根本性的不同。
後者描述一對母女因在公寓私養了逾百隻寵物而使其生活行為引起關注,並非男女愛情故事。製作公司確認《怪胎》沒有參考《寵我》的任何內容,不涉及任何抄襲或侵權行為。
而《怪胎》導演廖明毅今天亦發聲明,強調《怪胎》是他本人的原創作品,在今年8月19日收到對方指控之前,他並不知道《寵我》這部電影的存在,而他本人亦沒看過《寵我》,然後抄襲這個指控,已經嚴重影響到他個人信譽,也影響了所有參與《怪胎》的工作人員心血,以上電影上映利益。
廖明毅在聲明中表示:「你說『怪胎』抄襲你,那你看過『怪胎』嗎?疫情期間,各國都限制出入境,要⾶到影展當地看到『怪胎』我認為不太可能,如果你根本沒看過『怪胎』,如何判定我抄襲呢?就因為一支預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