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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認不小心駕駛 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 案件明年3月開審 (11:41)

文章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今日直擊】楊明(原名林明樂)今年8月初在半山馬己仙峽道涉酒後駕駛,其間在一個彎位失控炒車,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共3宗罪。楊明今晨再就案件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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