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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被控不小心駕駛等3罪 表面證供成立 3‧11再審 (18:40)

文章日期:2021年03月02日

今日直擊】40歲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駕車沿半山馬己仙峽道落山,駛至玫瑰別墅對開一個彎位時,懷疑失控越過對面線自炒。楊明下車時未能站穩,需由兩名警員攙扶,他未有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治理,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不小心駕駛」和「車輛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共三項控罪。楊明只承認「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兩項罪名,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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