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黃耀明及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今(2日)天被廉署落案起訴,稱二人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作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予區諾軒。區諾軒及黃耀明同被控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二人將於周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較早前,黃耀明透過好友郭啟華回應稱「今朝清早被拘捕,現已保釋」。
至於黃耀明另一好友何韻詩,則在社交網轉貼黃耀明被捕的報道,並留了多個嬲嬲emoji表達憤怒,不少網民也擔心她的安危,並留言叫她盡快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