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纏繞7年的合約糾紛,今天(18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江若琳由老公蕭唯展陪同下到法院,寰宇老闆林小明則與女友人到場旁聽。江若琳首度在庭上任證人接受原告人代表律師提問作供,期間多次被問到哽咽眼濕濕,更一度喊至未能作供,法官要休庭5分鐘讓她冷靜才能繼續審訊。
江若琳承認於2004年至2014年總共收過寰宇280萬港元藝人墊支,但強調只認為是向公司借錢,不同意是出糧,於沒有收入的情况下,在2008年收到要繳交30多萬元稅款的稅單,令全家十分震驚,她即向公司求助。對於原告人代表律師公開她與寰宇藝人經理人部高層楊劍標的短訊對話內容,指出2013年她分別有30集新加坡長劇開出6萬元人民幣一集及內地劇以160萬元人民幣接洽,她強調直至2013年才得知自己工作所收的價錢。
江若琳作供時提到工作時,要自行負擔包括服裝費、自己及工作人員的車費、膳食費,曾向公司反映,但楊劍標稱是公司規矩,亦以影響接工作身價,以及被傳媒影到會遭人覺得她「撈唔掂」,不准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她說:「但我當時每月只有2萬元墊支,有時還要問家人借錢,我只知愈忙,欠公司嘅錢就愈多,令到我不想出街。做一個新年訪問,不明白點解我要畀買揮春和炮仗費用。」
對於原告人代表律師質疑江若琳出席金像獎頒獎禮,寧花8萬元買裙而棄公司安排的服裝贊助,她解釋:「有搵過贊助,但㨂唔啱,其實每次出席活動,我是冇權去選擇著什麼衫,服裝係由造型師、經理人決定,這次公司話一定要著貴衫,因為對手是楊千嬅、鄭秀文、周迅,所以不可以失禮。自己覺得好貴,現在衣櫃所有衫加埋都冇8萬元,人生未買過咁貴嘅裙,亦未去過金像獎,唔知要著什麼裙,8萬元好誇張,有問公司可唔可以當一個獎勵出一半,但楊劍標話公司不會贊助。8萬元對我來講真的好貴。」她邊講邊流淚。
江若琳強調不同意當初很想入娛樂圈,只是誤打誤撞,覺得既然上天給她這個機會,就不如一試,但寰宇要求她很急地簽約,因指她棚牙不靚要立即去整,如果想立即有工作做,建議她剝晒整棚牙再植牙,快速地換一排整齊牙齒;當時覺得這個提議令她有點愕然,詢問醫生意見指她還是發育時期,不建議她這樣做,她亦完全不認同此做法,所以選擇花兩年時間箍牙。江若琳又直認寰宇當時嫌她肥,並要求減肥,指上鏡要瘦才靚。談到2014年才就合約尋求法律意見,江若琳稱因經歷了經理人向她掟玻璃杯一事,只有搵律師和報警兩條路可選擇,「當時律師有建議我報警,但我覺得大家無論如何都合作了10年,由始至終,到今時今日我都好希望和他們好來好去,我從來冇諗到會搞成今日咁」。終忍不住爆喊。審訊周三(20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