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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法官斥自招惡果 楊明保釋等上訴 眉頭深鎖離開法院 (18:40)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04日

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3項罪名,經審判後第2及第3項控罪罪成,今日被判監禁18日、停牌2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3000元,代表律師即時為楊明提出上訴及保釋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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