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梅艷芳》上月上映,梅艶芳胞兄梅啟明昨(2日)入稟高等法院,稱開拍電影的安樂影片侵犯商標,要求法庭禁止電影公司繼續侵犯商標,強制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物品,申索賠償、利息等,入稟狀則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如要讀取全文,請按此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