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婉婷執導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公映數天後引發爭議,片中女主角王卓聆(阿聆)與佘麗薇(阿佘)分別控訴曾反對電影公映,隨後再有第3名主角「香港小姐」江冰瀅撰文,稱當時被拍攝團隊誤導才簽下同意書。爆出風波後,《給十九歲的我》由2月6日起暫停公映,張婉婷表示會待大家釐清發生何事,才決定會否再上映。張導連日來雖被網民抨擊,亦獲不少人力撐。
多年前曾擔任張婉婷電影團隊助導(PA)的Billy,近日在社交平台撰文分享當年做張婉婷PA的經歷。他說當年曾跟隨張婉婷做過兩個電影拍攝項目,其中一個就是《給十九歲的我》。Billy表示片中的6位女生就是張婉婷10前年叫他照顧的一班女仔︰「如果冇記錯,連印佢哋份『賣身契』嘅printer都好似係由我親手買。我諗我都應該係第一個跟呢個project嘅PA。」
Billy表示2012年因在影片比賽中得獎而認識了當時評審之一的張婉婷,張婉婷及後叫他幫手做其電影節短片的PA。Billy說他當時在亞視做PA,月薪8000元。第一次開會時,張婉婷笑他「做乜行差踏錯入咗亞視,咁低人工」。Billy說他當年是在「冇簽約冇傾過薪酬待遇」的情况下開始其電影之旅。差不多同一時期,他亦跟隨張婉婷開始《給十九歲的我》的拍攝項目。他說︰「當時都只係講想拍條片記錄學校暫別原本半山校園嘅幾年,雖然有啲位聽落唔係好正常,例如跟住幾個同學幾年咁拍攝,但當時有一邊係學校,另一邊係大導演,都真係冇諗過原來真係會咁癲。詳細嘅,各位女同學都已經講過,亦知得比我多,我就唔多講了。」
Billy表示擔任電影節短片拍攝項目的PA,除了開會、買外賣之外,更要帶錢返工。他說︰「呢個時期我每星期都係自己帶錢返工幫條crew買飯買文具,再一兩星期就claim番錢,都相安無事,不過就冇收入咁。」不過,他表示後來單據有去冇回,至拍攝完畢,他預支而未能claim回的錢已有6000幾元,副導演「呀仔」一直以不同的藉口拖數逾一年。他最後放棄「唔打擾導演」的天條,直接聯絡張婉婷及羅啟銳,才能取回墊支的錢。
Billy又憶述當時拍攝一場戲,張婉婷稱要找30至50名臨時演員,問他能否找到港大的師弟妹幫手。Billy表示拍攝時間嚴重超時,他幾十個朋友拍通宵、冇酬勞收之餘,更不斷被副導演「呀仔」鬧。在之後的慶功宴上,他找來的一班師弟妹臨時演員亦無被邀請出席。Billy最後談到他為張婉婷工作半年、身兼兩個拍攝項目(電影節短片及《給十九歲的我》)的人工只得5000元,比亞視月薪8000元還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