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不小心駕駛案2‧24裁決 有信心獲判勝訴 (19:25)

文章日期:2023年02月16日

林作去年6月在中環一停車場駕駛其紅色跑車時疑跣胎撞柱,事件中無人受傷,其後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林作不認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辯雙方多名證人完成作供後,裁判官宣布案件延至2月24日下午2時半判決。

林作在庭上自言有15年駕駛經驗,平日駕駛態度很小心。他指事發當日道路濕滑,駕駛跑車進入停車場時跣胎,立即全力煞車,為避免跑車滑過對頭行車線釀成更嚴重意外,唯一選擇將車頭轉向右邊,因而輕碰到車道上一條鋼柱。林作稱當時認為「意外好輕微」,因此泊好車後再找停車場職員交涉。控方質疑林作為何沒在意外後拍下現場環境照片自保,林作說︰「我女朋友有影相,影到現場其他鋼柱也有凹痕。如何證明到控方所指那條鋼柱上的凹痕,是我所造成的?」

林作離開法院時自評作供非常精彩,表現有100分,有信心法庭判他勝訴。林作指控方盤問是履行責任,未對他造成威脅。他揚言︰「今日發生的事都在部署和計劃內,掂過碌蔗,期待結案後燒炮仗。」

(即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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