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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男星炎亞綸准以150萬元台幣保金 解除離境限制 (14:09)

文章日期:2024年02月17日

台灣藝人炎亞綸5年前涉拍攝與當時尚未成年網紅舊愛耀樂性愛影像,遭士林地檢署起訴「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兩罪;至於被控偷拍涉「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製造及散布性影像影片」,或「強制性交」部分則罪嫌不足不予起訴。炎亞綸早前向法院申請解除限制出境部分,法官考慮到他在被限制出境期間均準時到庭,在台灣有固定住居所,准他以150萬元台幣(約37.9萬港元)交保便可解除限境,但他須於本月23日下午3時前繳納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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