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2020年遭前經理人余毓興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違約及追討片酬,索償至少1276萬元,有指案件最快也要明年才再開庭續審。余毓興日前疑藉新歌《以犬之名》暗示張柏芝不是,並接受傳媒訪問翻舊帳。張柏芝前天(3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前經理人公司創辦人余毓興,入稟狀指余毓興從不曾是張柏芝的經理人,余毓興今年6月起向傳媒「放話」及於社交平台惡意發布針對張柏芝的誹謗言辭,目的是為宣傳自己的新作品,和博取關注自我滿足。張柏芝要求法庭頒令余毓興移除和禁止他再發布有關言論,並向她道歉及賠償。余毓興今天(5日)在抖音發布短片,宣布已正式委託律師入稟控告張柏芝誹謗。
他在片中表示︰「大家好,我是余毓興。今天呢,我已正式委託律師向香港高院完成入稟控告張柏芝誹謗的程序,針對張柏芝近日在媒體上發布虛假不實的聲明,已嚴重損害本人的聲譽和公眾形象,所以在提出入稟控告張柏芝之餘,本人余毓興將被迫陸續公開公布相關證據,以還清白。本人現正在海外進行錄製音樂作品的工作,未來幾天將親自飛回香港,向媒體和大眾陸續公開相關證據,同時也非常期待在香港和張柏芝小姐面對面進行一場世紀大對決,讓媒體和公眾來一場史無前例的大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