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黃子佼去年涉嫌性騷擾及騙女生影裸照,檢警搜查其寓所時,發現他的個人硬碟,收藏百部從偷拍網站購買的不雅影片,其中7段的女主角是未成年少女,黃子佼遭台北地檢署起訴,黃在審理中否認犯罪,檢方求刑7至9個月。
據台灣傳媒報道,台北地方法院今早(3日)宣判,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下同,約2.38萬港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務。可上訴。
北檢5月起訴指控,黃子佼涉無故持有7部少女性影像,7月下旬檢方再將他持有的其餘41部性影像(其中2部為同一少女),也移送北院併辦,全案共47名被害人,其中年紀最小只有11歲,其餘多為15歲至16歲。
黃子佼涉犯的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罪,適用修法前的兒少性剝削條例,法定刑度為1年以下。檢警在勘驗黃子佼的扣案硬碟時,發現數十部兒少性交、裸露的性影像,其中7部來自充斥兒少影片的色情論壇,得知黃是該網站大戶,另簽分案偵辦,查出共48部兒少性剝削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