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舒漫向陳潔玲追討4萬生意本金 雙方拒和解 明年3月再上庭

文章日期:2020年12月23日

【明報專訊】鍾舒漫與陳潔玲因合作防疫用品生意發生金錢糾紛,鍾舒漫為取回4,4286港元本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款項,昨日於西九龍法院大樓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經法庭安排調解主任處理及法官多次詢問會否考慮和解,二人仍拒絕,堅持對簿公堂,安排明年3月15日再度上庭。

鍾舒漫及陳潔玲昨日早上8時許分別到達法院,鍾舒漫與胞妹鍾舒祺結伴前來,陳潔玲則獲男友Victor陪伴,鍾舒漫及陳潔玲先獲安排透過調解主任閉門會議,但經半小時會談仍未能取得共識,最終要移師法庭審理。

鍾舒漫被法官提醒除帽

法官未待了解鍾舒漫訴訟理據,先提醒鍾舒漫法庭上不能戴帽子,她隨即尷尬把帽子除下,繼續道出理據表明只想取回4,4286港元本金。陳潔玲稱未能負擔,只能交回貨物,但法官強調訴訟只涉及金錢問題,沒有其他,一再提醒雙方可考慮以調解及和解來解決事件,不過二人依然選擇交由法庭處理。鍾舒漫表示會安排男友林灝軒當證人,陳潔玲亦會找來男友Victor當證人。

鍾舒漫離開法院時被問到對官司可有信心?她稱平常心,至於取回本金機會就交法庭處理,她說:「由始至終做緊對的事。」她表示已有心理準備訴訟費龐大,但始終事件牽連到家人及身邊人,所以要先重整一下。至於會否因訴訟費高於追討金額而轉軚撤銷訴訟?她說:「暫時唔講住。」

【申索編號:SCTC031101/20】

記者:林祖傑

攝影:孫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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