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約糾紛出庭 老公十指緊扣相伴 江若琳貼相留言:帶倔強的心走到底

文章日期:2021年10月05日

【明報專訊】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於2014年爆出合約糾紛,事件至今纏繞了7年,官司昨於高等法院審訊,由雙方律師開案陳辭,預料今日傳召證人;庭上透露,寰宇在涉事年份可從江若琳的收入抽取65%佣金。寰宇老闆林小明於早上9時30分先現身法院,20分鐘後,江若琳於老公蕭唯展(前名蕭潤邦)陪同下到場,兩人分別穿上黑色及灰色西裝,十指緊扣。

記者:林祖傑、余卓祈

江先離開法院 老公留下旁聽

江若琳與寰宇的官司於昨日10時開庭,雙方律師開案陳辭,但均被法官指資料不夠齊備,一度休庭,江若琳更稱因有突發事件,要離開到律師樓準備文件,留下老公蕭唯展繼續在庭內旁聽。午後繼續開庭,林小明亦離開,只有蕭唯展繼續留在庭內,他離開法院時表示不便受訪。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為江若琳(原名江玲)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甫開庭,代表江若琳的大律師透露,將會爭議寰宇施加不恰當的影響力,導致江若琳簽下涉案合約,質疑寰宇有意壓迫江若琳,損害江若琳的權益。

合約列明「藝人之收入」成爭議

寰宇一方在開案陳辭表示,江若琳成為歌手之前,於2003年與另一間模特兒公司簽經理人合約,翌年5月才與寰宇簽10年合約。寰宇一方稱,該份合約表面上為期10年,實際上為期15年,因為寰宇與江若琳簽約當日,已告知會將合約延長至15年。江若琳一方陳辭表示,合約列明寰宇在限期屆滿時,有權反對江若琳尋找第三方擔任經紀公司,意味合約可以再延長多5年,「可以綁住她足足20年」。

庭上另一爭議,在於合約列明「藝人之收入」的意思。寰宇一方表示,「藝人之收入」是指寰宇與江若琳一起賺取的收入,屬雙方合資所得。暫委法官廖文健一度質疑,從合約的上文下理看,「藝人之收入」似乎是寰宇以託管人身分,替江若琳保管的報酬。

「無論結果怎樣 為自己驕傲」

江若琳昨晨在社交平台上載黑白照,留言稱打了一篇千字文的感想,但寫完後刪掉,她說:「17年的心路歷程,實在不知該從何說起,所有的一切大概只有我自己能懂,那何必如此矯情呢,把話留給自己就夠了,最後只想對自己說,這些年經過了多少的煎熬,終於盼到了這一天,無論最後結果是怎麼樣,我很為自己驕傲!也許我不能戰勝困難,但我戰勝了自己!帶着倔強的心,一直走到底!這就是我,我就是江若琳!」

蕭唯展力撐:會繼續保護你

蕭唯展隨後在社交平台發表愛的宣言撐老婆:「今日終於來臨,你處理得非常好。一個好人,我相信個天會保護你,如果個天唔保護你,我會繼續保護你,陪你走過人生每一個寒冬,加油老婆。」

【案件編號:HCA122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