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戴口罩踢街坊 薛影儀認罪判監兩周 獲准保釋上訴

文章日期:2022年03月23日

【明報專訊】「亞視一姐」薛影儀去年9月沒戴口罩離開住所,被女街坊不滿追罵及拍攝,薛影儀不滿被拍,涉嫌對女街坊出手及「起飛腳」,過程被拍下,片段於網上流傳。警方今年2月就事件控告薛影儀「普通襲擊罪」及違反第599I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案件昨日於屯門法院提堂,薛影儀承認控罪,法官判即時監禁兩星期及罰款5000元。代表律師申請上訴保釋,薛影儀獲准保釋候審。

記者:林祖傑

攝影:劉永銳

薛影儀昨早上8時許抵達法院,戴上太陽眼鏡及口罩,亞視派出經理人林寶玉、執行董事鄧寶怡及法律顧問到場。

案情指,37歲被告薛影儀於2021年9月30日在朗屏邨悅屏樓襲擊女子邱淑秋,同日在悅屏樓電梯大堂時沒佩戴口罩。案發當晚,被告離開悅屏樓電梯大堂時,事主多次叫被告戴口罩但不獲理會,兩人起爭執,事主舉起手機拍攝,並跟隨被告到大堂升降機,被告拍打事主右手一次,推開事主禁對方入𨋢;事主伸出腳阻擋𨋢門關上,被告起腳踢向對方腹部。今年2月11日,薛影儀於住所被捕,警方檢取案發時所穿服裝,在警誡下薛影儀承認控罪,並說:「我係有用手拍嗰個女人手臂,同用腳踢佢大髀,因為佢唔畀我走,同用手機影我。」

違口罩令罰款5000元

庭上控方指出,薛影儀已有一次刑事紀錄和暴力有關。辯方律師稱此紀錄於2012年,已差不多10年前的事。辯方求情說,被告職業是藝人,月入約6000至10,000元,案發後已感到後悔,因此被捕時第一時間承認做錯,亦第一時間在法官面前認罪,發生這事只因一時衝動,控制不到情緒,被指控襲擊的力度很細,薛影儀亦保證以後不會發生同類事件。當日沒有戴口罩,是想去跑步,一時間貪方便,以後會依足規矩戴口罩,希望法官結予機會,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法官判薛影儀普通襲擊罪成,即時監禁兩星期 ,另違反第599I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罰款5000元。

薛影儀:我覺得好小事

薛影儀下午透過代表律師申請上訴保釋候審,獲法官接納。薛影儀辦理好手續,下午2時30分由經理人林寶玉陪同離開法院。問薛影儀申請上訴保釋候審,心情如何?她說:「無乜嘢!」聞判監禁時有何感覺?她說:「唔知呀!呢啲嘢都係好難講,我覺得好小事。」有否喊?她說:「無嘅!無嘅!」

亞視全力協助 承擔律師費

林寶玉表示在羈留室與薛影儀見面時,感受到對方很徬徨。她稱薛影儀需要休息,會先送對方回家,公司高層表明會全力協助薛影儀,看有什麼需要幫忙,公司會負責薛影儀一切律師費用。薛影儀今午2時於亞視舉行記者會。

【案件編號:TM CC 43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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