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投身保險界的前大律師林作,去年6月在中環一個停車場駕駛紅色跑車,懷疑跣胎撞柱,事件中無人受傷。林作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辯雙方昨日傳召多名證人作供完畢,裁判官宣布案件延至2月24日下午2時半判決。
昨早9時許,林作在女友裕美及大律師陪同下到場,他在庭上稱有15年駕駛經驗,平時駕駛很小心,事發當日道路濕滑,駕駛跑車進入停車場遇到跣胎情况,他已全力煞車,為避免汽車滑過對頭行車線釀成更嚴重意外,唯一選擇將車頭轉向右邊,因而輕碰到車道上一條鋼柱,當時他覺得「意外好輕微」,故待泊車後,再找停車場工作人員交涉。其間林作被控方律師質問,為何出事後不拍下現場環境自保?林作說:「我女朋友有影相,影到現場其他鋼柱都有凹痕,點樣證明到控方所指的那條有凹痕鋼柱,是我所造成的?」林作離開法院時,自評作供非常精彩,表現100分,有信心法庭判他勝訴,並稱控方盤問是履行責任,未對他造成威脅,「今(昨)日發生的事都在部署和計劃內,掂過碌蔗,期待結案燒炮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