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林頴彤與緋聞男友鄭雋熹及另外4人被控「在醫院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昨午在粉嶺法院判決。林穎彤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鄭雋熹干犯《醫院管理局附例》被定罪,罰款1500元。
記者:鍾一虹
林頴彤(Bella)、鄭雋熹與另外4人於2023年8月2日在那打素醫院要求探望有保護令在身的女童被拒,其中一人是女童的48歲母親,其間與醫護及警員發生爭執,在走廊大聲叫喊造成滋擾,社工報警求助。警方到場調查,將6人拘捕。
官指林擔心家姐被捕
裁判官宣讀判詞指,林頴彤沒有意圖衝擊警員,僅擔心案中另一被告,即其同父異母家姐被捕,因而忘記踏入了病房一兩步,被警員誤會欲進入病房將她推開,警員只是執行職務,考慮到林頴彤之後的質問與哭泣乃人之常情,她與其他被告亦沒有關連,裁定她罪名不成立。至於鄭雋熹,裁判官指他因跟林頴彤屬朋友關係才出現醫院,跟其他被告沒有關連,但他在醫院內曾作勢拍攝,裁判官行使權利更改控罪,以《醫院管理局附例》定罪,罰款1500元。
鄭:係人都鍾意佢
Bella、鄭雋熹辦理完手續前後腳離開法院。鄭雋熹受訪時表示對今次惹官非感無奈,整件事的始末已在法庭交代,就是他本來約了Bella食晚飯,在醫院等待女方期間,目睹她被警員推撞,便上前問究竟,警員卻不回應,拍攝是基於保障Bella和自己,「現在法官判我在醫院拍攝犯法,我是要接受的」。他笑言回復自由,並公開向Bella示愛及表白,「之前Bella講過,若我被定罪,她會做我女朋友,各位傳媒可否幫我問她?(很喜歡Bella?)係人都鍾意佢!我們一起經歷風波,對我有很正面影響,亦自覺成長了很多。(現在最想做的事?)想約Bella食飯,這餐飯已等了一年」。
Bella:希望嫁得出
Bella受訪稱心情複雜,還自己清白感開心,但連累鄭雋熹則不太好,「他當日來搵我,見我被人推,他出於保護我,呢個是事實,無奈醫院不可以影相,現在判他在醫院影相有罪,明白的。好似為自己出番啖氣,但搞到朋友,雖然他說不介意,我都要公開向他講不好意思」。提到鄭雋熹公開要求她「找數」,兌現承諾做他女朋友。Bella笑說:「佢話點就點啦!我覺得欠了他,個心很不舒服,無論煮飯、畀罰款、搵錢,做到什麼我都做,我不知可以還什麼給他。我已經31歲,希望將來嫁得出。」
工作方面,Bella表示會做生意,為網上頻道拍攝和讀書,減少演出。會否請鄭雋熹幫忙拍攝?她笑說:「現在不敢叫他做任何拍攝。其實我都需要時間梳理情緒,感激法官明白我緊張家姐的狀况,家姐是圈外人,不想多談。」